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会员中心
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管理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次数:15981
           近日,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布。明确测算区域电网范围,准备计算数据。其中计算数据至少应包括区域内220-35千伏公用变电站、公用配电变压器、10kV公用线路(以下简称各级设备)的额定容量(运行限值)、近一年负载数据等规定。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推动分布式电源健康有序发展,统一可接入容量信息资源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持续提升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透明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信息发布内容

(1)220-35千伏公用变电站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

(2)10千伏公用线路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

(三)数据来源

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涉及的电网数据由各专业部门按职责负责提供,宜优先取自信息化系统,并根据实际数据予以修正。以下可查询数据的信息化系统供参考:

主变额定容量:PMS2.0系统、D5000系统

线路额定容量:PMS2.0系统、配网图模管理系统

配变额定容量:PMS2.0系统

主变负荷数据:D5000系统

线路负荷数据:D5000系统

配变负荷数据:配网全景管控平台、配网图模管理系统

在途分布式电源信息:营销2.0系统

系统电压:D5000系统(母线电压)、生产实时管控平台、配网全景管控平台、配网图模管理系统(配变电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到户电压)

系统短路电流、谐波含量:实测值

三、管理部门职责及发布流程

(一)省公司部门职责

发展部负责会同调控、设备、营销专业制定可接入容量测算及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根据电网承载力情况统筹研究全省新能源发展布局和组织调整电网规划。

调控中心负责制定本专业范围内的可接入容量测算标准和管理流程,指导地市(县)公司开展可接入容量测算及新能源消纳工作;负责审核各市新能源消纳能力和年度消纳规模测算结果。

设备部负责制定本专业范围内的可接入容量测算标准和管理流程,指导地市(县)公司开展本专业内的可接入容量测算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配合开展系统贯通调试。

营销部负责指导地市(县)公司向内外部宣贯政策文件、开展可接入容量结果报备及公示;负责组织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配合开展系统贯通调试;负责组织“网上国网”APP等可接入容量信息发布渠道维护。

数字化部负责建设和维护可接入容量计算发布信息化系统;负责会同各业务部门开展涉及信息系统的源端数据治理和数据贯通。

宣传部负责指导地市(县)公司积极引导、疏解因分布式电源接入正当受限引起的社会负面舆情。

(二)市(县)公司部门职责

发展专业负责根据电网承载力情况统筹研究本地区新能源发展布局和组织调整电网规划;负责组织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配合开展系统贯通调试。

运检专业负责计算、审核公用配电变压器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

调控专业负责计算、审核220千伏及以下公用变电站、10千伏公用线路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按照有关原则汇总修正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测算市县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出年度消纳规模;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

营销专业负责向公司内外部宣贯政策文件,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可接入容量信息和承载力评估结果,并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负责市(县)公司门户网站可接入容量信息发布渠道维护。

(三)发布流程

运检专业计算、审核公用配电变压器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每季度第2个月末传递至调控专业。

调控专业计算、审核220千伏及以下公用变电站、10千伏公用线路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按照“上级约束下级”原则修正各级设备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经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每季度末月10日前传递至营销专业(遇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营销专业收集汇总各级设备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每季度末月20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门户网站、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可接入容量信息和承载力评估结果,并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

(四)信息公开渠道

1.线上公开渠道。主要通过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营业信息→可开放容量)、“网上国网”APP(首页→更多→查询→信息公开→电网可开放容量及受限情况)两种渠道。

2.线下公开渠道。主要通过供电营业厅电子屏、电视、广告机、公示专栏等途径公开。

3.发布频次:按季度对外公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计算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公司内部实现“日计算、月预警、季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可开放容量信息长效公开机制,确保可接入容量从计算到公开全过程、全链条高效顺畅,满足国家政策要求和一线人员、客户的查询需求。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避免出现社会负面舆情。

2.确保业务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专业职责到岗到人,强化业务协同,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按时公开、按需公开。数据发布后不得随意变更,发布信息要及时向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报备。严格按照附件模板公开可接入容量信息,不得擅自扩大公开范围,保障电网信息安全。

3.强化流程闭环管控。各单位要严肃可接入容量信息计算发布纪律,按时限要求准确计算、严格审核、及时传递,对于存在履责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等问题的,予以通报考核。各单位在可接入容量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议,要及时向省公司对口专业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