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专家再论智能电网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国家电网》 浏览次数:1060
前几天能力君已经将第9期《国家电网》杂志封面文章中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专家对《意见》的解读精华分享给大家了。那么《意见》将对能源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对智能电网未来的发展有怎样的指导意义?此次封面文章还汇集了多位业内专家从行业角度对《意见》发表看法,展望智能电网未来发展的趋势,能力君就带大家先睹为快吧。
嘉宾
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
闵 勇 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
曾 鸣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成山 天津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智能电网在我国已发展多年,此时出台《意见》,是基于怎样的背景,有怎样的意义?
闵勇:下一步的努力目标是什么?从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方面来看应该是更进一步,从解决我国能源、环境和电网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角度来看,需要努力将先进的智能电网技术推广应用,通过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从而保障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曾鸣:此时发布《意见》,主要在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利用已经非常紧迫,一是以光伏为代表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分布式电源也在大力发展中。集中式和分布式,一头在发电侧,一头在需求侧,要实现大规模高效利用,智能电网这一平台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目前发布《意见》,进一步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的最大意义之一。第二,在需求侧响应方面,随着新常态到来,随着用电需求增速下降以及优化整个电力系统运行的需要,需求侧响应显得越来越重要。需求侧响应的资源要得到有效利用,急需智能电网,尤其是智能用电和智能配电这两个领域的支持。
王成山“《意见》既反映了以前关于智能电网的思考,也体现了一些新的元素。比如说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分布式能源的利用等问题。既强调了大电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强调了要建设主动配电网、微电网,解决分布式能源的就地消纳问题。同时,与目前的能源领域的关注热点也有很好的衔接,比如强调了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的关系,应该说,智能电网是能源互联网的一个基础,没有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2.《意见》首次对智能电网作出了定义,您认为《意见》所表述的智能电网的定义,具有怎样的内涵和特征?这样的定义是基于我国怎样的现实基础?
王志轩:从普遍意义的智能电网内涵上的三个基本方面看,《意见》所表述的内容是基本明确的:一是包括了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储电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是对电网节点上的电力流、信息流进行监测分析,对电力流与信息流的双向流动进行控制;三是电网(或者部分)可以自主优化运行。应当说《意见》的表述是符合我国的基本特点的。
闵勇:《意见》在给出智能电网定义之后指出,“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前一句话是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角度对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后一句话则是指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方向,由于能源互联网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目前企业界和学术界对其缺乏统一认识,还需要在智能电网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加深理解。
3.此次《意见》的发布对于我国智能电网发展路径具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闵勇:《意见》在“发展目标”一节中明确了我国智能电网建设中的三个重点,分别是:实现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和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这三个重点方向体现了我国智能电网技术发展的特色,将指导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发展方向。清洁能源消纳方面,构建安全高效的远距离输电网、实现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以及通过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型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方面,显著增强电网在高比例清洁能源及多元负荷接入条件下的运行安全性、控制灵活性、调控精确性和供电稳定性。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方面,必须转变传统的以供定用的服务模式,建立多种发电和用电设备之间的交互平台,并进一步发展微网、综合能源系统及能源互联网等新型多能源供需互动技术。
王成山:我们一开始探讨智能电网发展的时候,实际上强调的是技术引领,而不是问题导向。经过几年的发展之后,我们发现,技术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利用这些技术能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更加关键。此次《意见》从这个角度阐释得更加清晰、全面,也结合到了我国的总体需求。比如说在基本原则方面,阐述了智能电网要强调战略规划,要发挥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合力推动智能电网发展。还有坚持集散并重,强调大规模电网的优化配置能源资源的作用,同时加强发展智能配电网,鼓励分布式电源和微网建设,促进能源就地消纳。这是经过几年发展之后,逐渐形成共识的一个结论,现在从国家层面获得了确认。
4.《意见》对于智能电网发展中的相关环节和产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志轩:与智能电网相关的环节和产业是非常广泛的,产生的影响一是取决于产业者本身对智能电网发展的认识和把握;二是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的支持;三是政府能否加快落实《意见》提出的保障措施。目前,《意见》只是给出了大致的方向、目标和政策期望,而真正的影响是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和配套政策的具体出台。
王成山:路径明确了之后,企业在进行产业链发展的时候,路线也就更清晰了。比如《意见》里提到的发展目标,包括实现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的充分利用,加快主动配电网建设,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等,这些就是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比如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这就为电力电子装备、一些新型控制装置等提供了市场的前景。在《意见》出台之前,各个企业对智能电网发展方向的思考并不一致,在开发产品和提供服务时,会担心投入能不能得到回报,产品有没有市场前景等问题。《意见》从国家层面强调了发展方向,对企业明确产品的发展目标,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5.《意见》提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有怎样的困难,相关企业需要怎么做?
王志轩:第一个困难是认识问题,尤其是政府部门的认识问题。认识问题会影响到下一步能源发展和电力发展规划的制订,会影响到配套措施和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力度,也就影响到智能电网建设实际上的进展。第二个是如何建立评价智能电网或者能源战略的指标体系。但是评价体系的构建和产出成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而且评价体系本身需要不断改进。第三个困难,是配套措施的出台以及配套措施与规划及电力体制改革的结合。第四个困难,是技术瓶颈的约束,不仅硬件技术瓶颈,软件技术瓶颈也同样重要。智能电网是个渐进发展过程,政府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做好顶层设计、配套好政策,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面对智能电网发展的无限空间,创新是企业在智能电网发展中抓住机遇、取得成效的关键。
曾鸣:困难有技术上的,也有配套政策上的。智能电网作为一个先进的生产力,需要先进的生产关系去支撑。我们现在任务是需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使它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现在生产关系的调整还需要时间,还涉及到利益间的博弈,这需要国家顶层设计好,才能促进智能电网更好地发展。
嘉宾
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
闵 勇 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
曾 鸣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成山 天津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智能电网在我国已发展多年,此时出台《意见》,是基于怎样的背景,有怎样的意义?
闵勇:下一步的努力目标是什么?从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方面来看应该是更进一步,从解决我国能源、环境和电网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角度来看,需要努力将先进的智能电网技术推广应用,通过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从而保障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曾鸣:此时发布《意见》,主要在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利用已经非常紧迫,一是以光伏为代表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分布式电源也在大力发展中。集中式和分布式,一头在发电侧,一头在需求侧,要实现大规模高效利用,智能电网这一平台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目前发布《意见》,进一步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的最大意义之一。第二,在需求侧响应方面,随着新常态到来,随着用电需求增速下降以及优化整个电力系统运行的需要,需求侧响应显得越来越重要。需求侧响应的资源要得到有效利用,急需智能电网,尤其是智能用电和智能配电这两个领域的支持。
王成山“《意见》既反映了以前关于智能电网的思考,也体现了一些新的元素。比如说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分布式能源的利用等问题。既强调了大电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强调了要建设主动配电网、微电网,解决分布式能源的就地消纳问题。同时,与目前的能源领域的关注热点也有很好的衔接,比如强调了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的关系,应该说,智能电网是能源互联网的一个基础,没有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2.《意见》首次对智能电网作出了定义,您认为《意见》所表述的智能电网的定义,具有怎样的内涵和特征?这样的定义是基于我国怎样的现实基础?
王志轩:从普遍意义的智能电网内涵上的三个基本方面看,《意见》所表述的内容是基本明确的:一是包括了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储电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是对电网节点上的电力流、信息流进行监测分析,对电力流与信息流的双向流动进行控制;三是电网(或者部分)可以自主优化运行。应当说《意见》的表述是符合我国的基本特点的。
闵勇:《意见》在给出智能电网定义之后指出,“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前一句话是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角度对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后一句话则是指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方向,由于能源互联网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目前企业界和学术界对其缺乏统一认识,还需要在智能电网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加深理解。
3.此次《意见》的发布对于我国智能电网发展路径具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闵勇:《意见》在“发展目标”一节中明确了我国智能电网建设中的三个重点,分别是:实现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和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这三个重点方向体现了我国智能电网技术发展的特色,将指导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发展方向。清洁能源消纳方面,构建安全高效的远距离输电网、实现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以及通过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型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方面,显著增强电网在高比例清洁能源及多元负荷接入条件下的运行安全性、控制灵活性、调控精确性和供电稳定性。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方面,必须转变传统的以供定用的服务模式,建立多种发电和用电设备之间的交互平台,并进一步发展微网、综合能源系统及能源互联网等新型多能源供需互动技术。
王成山:我们一开始探讨智能电网发展的时候,实际上强调的是技术引领,而不是问题导向。经过几年的发展之后,我们发现,技术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利用这些技术能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更加关键。此次《意见》从这个角度阐释得更加清晰、全面,也结合到了我国的总体需求。比如说在基本原则方面,阐述了智能电网要强调战略规划,要发挥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合力推动智能电网发展。还有坚持集散并重,强调大规模电网的优化配置能源资源的作用,同时加强发展智能配电网,鼓励分布式电源和微网建设,促进能源就地消纳。这是经过几年发展之后,逐渐形成共识的一个结论,现在从国家层面获得了确认。
4.《意见》对于智能电网发展中的相关环节和产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志轩:与智能电网相关的环节和产业是非常广泛的,产生的影响一是取决于产业者本身对智能电网发展的认识和把握;二是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的支持;三是政府能否加快落实《意见》提出的保障措施。目前,《意见》只是给出了大致的方向、目标和政策期望,而真正的影响是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和配套政策的具体出台。
王成山:路径明确了之后,企业在进行产业链发展的时候,路线也就更清晰了。比如《意见》里提到的发展目标,包括实现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的充分利用,加快主动配电网建设,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等,这些就是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比如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这就为电力电子装备、一些新型控制装置等提供了市场的前景。在《意见》出台之前,各个企业对智能电网发展方向的思考并不一致,在开发产品和提供服务时,会担心投入能不能得到回报,产品有没有市场前景等问题。《意见》从国家层面强调了发展方向,对企业明确产品的发展目标,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5.《意见》提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有怎样的困难,相关企业需要怎么做?
王志轩:第一个困难是认识问题,尤其是政府部门的认识问题。认识问题会影响到下一步能源发展和电力发展规划的制订,会影响到配套措施和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力度,也就影响到智能电网建设实际上的进展。第二个是如何建立评价智能电网或者能源战略的指标体系。但是评价体系的构建和产出成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而且评价体系本身需要不断改进。第三个困难,是配套措施的出台以及配套措施与规划及电力体制改革的结合。第四个困难,是技术瓶颈的约束,不仅硬件技术瓶颈,软件技术瓶颈也同样重要。智能电网是个渐进发展过程,政府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做好顶层设计、配套好政策,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面对智能电网发展的无限空间,创新是企业在智能电网发展中抓住机遇、取得成效的关键。
曾鸣:困难有技术上的,也有配套政策上的。智能电网作为一个先进的生产力,需要先进的生产关系去支撑。我们现在任务是需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使它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现在生产关系的调整还需要时间,还涉及到利益间的博弈,这需要国家顶层设计好,才能促进智能电网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