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燃煤、燃油排放的污染物占雾霾形成因素的60%,雾霾既然主要是由燃煤引起的,燃煤发电厂环保治理成了治理雾霾的重中之重。片中指出要留住APEC蓝,全国的污染物年排放量与2013年排放量相比,二氧化硫需减排47%,氮氧化物需减排52%,PM2.5需减排44%。中科院专家提出要采用倒逼机制 为牺牲掉的环境还账,中国必须走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道路。国家的倒逼政策已出台,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在2014年9月出台了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超低排放(在 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环保法》加大了环 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更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日前表示2015年的环保部重点工作在于大力推进环保执法。
山东省年各类能源消耗近4亿吨标煤,约占全国能耗总量的1/10;山东热电装机总容量近3500万千瓦时,居全国第一;供热量4.7亿吉焦,居全国第二。因此促进山东热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对于治理雾霾显得尤为重要。山东省正筹备组建山东热电行业统一的组织机构——山东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拟通过协会形式团结组织广大的热电同行共同促进热电行业的节能减排,改造升级。
目 前为止山东省已有部分大型发电厂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原有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这是以在原有除尘和脱硫系统增加巨额投资和运行费用为代 价的,据保守估计总投资至少增加6%,运行费用增加4%。对于大量的中小型热电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的投资和运行费用是难以承受的。2015年2月5日召开的山东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议中,参会的中小热电企业代表纷纷表达了随着环保标准不断升级,企业的环保投入压力巨大,投资过高,企业不堪重负。中小热电企业的环保升级的政府扶持与补贴政策未能同步而且企业运行状况千差万别,需要从有限的收益中支付不断变化和提升的环保费用。
从 热电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实现超低排放,技术不是问题,推广该技术的核心在投入的性价比,我们观点是“因地制宜,既要减排又要节能”,不能以超高的资金投入换 取环保的超低排放。我们建议中小型热电机组应寻求超低排放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降低整体造价,要重视技术创新,不能是简单的重复、堆砌,要做到投资省、 运行费用低,做到以废治废,综合利用,不形成二次污染。通过优化设计,技术创新等手段以达到少增加投资和费用情况下满足“超低排放”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 应通过协会等渠道向社会和政府呼吁,争取更多的政策与资金支持。
在中小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上我们建议,应尽量采购高燃值、低硫、低灰煤种,通过优化设计,提高单体效率,综合利用等手段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在设计超低排放系统中应从以下几个原则出发:
1、协同去除的原则。除了去除主要空气污染物老三样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要协同去除小三样三氧化硫、汞和砷。
2、系统优化的原则。在技术路线上一定要统一考虑,一切为达到最终排放要求为目的。设计参数要去除冗余,也不能是各项设备的简单堆砌,要优化配置水平,实现“价值工程”。
3、统一集成的原则。建设“炉后环保岛”系统,集中布置,统一控制,节约人力、物力。
4、单体先进的原则。系统中的每项设备技术都是先进可靠的,运行稳定,重技术创新。
5、节能减排。在技术路上的选用上,一定要因地制宜,降投资,减费用,既减排又节能。
基于以上原则,针对不同燃煤情况,“超低排放”的技术路线有:
1、对于低硫、低灰分燃煤解决的主要是尘的排放问题,可在系统中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或电袋复合)达到20mg/m3,脱硫系统采用高效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保证在98%以上。脱硫系统要控制尘的增加,可以通过增设遇冷段、降低烟气流速、加装高效除雾器和降尘喷嘴等措施将尘控制在10mg/m3以内。
2、对于含硫率大于1%,灰分大于30%的煤种,有两条工艺路线可以选择:一是布袋(或电袋复合)除尘器+高效FGD(双塔双循环等),二是采用静电除尘器+FGD+湿式静电除尘器方式。尽量避免使用投资大费用高的湿式静电除尘器。
3、对于改造项目,尽可能利用原有设备,或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现场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和排放指标进行调整改造,以达到“超低排放”之目的。
综上所述,治理雾霾的核心在于调整能源结构;基于我国是煤炭消费大国的现实,优化燃煤污染物排放是重中之重;作为煤炭消耗大户的电力行业特别是热电企业在治 理雾霾过程中理应担负起更大的职责和作用,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热电同仁的不懈努力,通过超低排放环保岛等技术的早日推广应用,必将重现APEC蓝,还 祖国美丽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