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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权交易是现行电力体制下的无奈之举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1068
 高效环保发电机组不能得到高发电指标,低效小机组吃“大锅饭”。60万千瓦级高效燃煤机组“大马拉小车”,可能与30万千瓦级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相当,甚至出现倒挂现象。

  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的一则通报引发关注。通报称:“在对企业发电权替代交易合同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与有关企业的发电权替代交易存在违规行为。”

  浙能嘉华发电公司将其100万千瓦级、并经环保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的部分发电计划,让其他企业60万千瓦级机组替发,违反了发电权替代交易应遵循电网安全、节能减排原则,必须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机组发电等规定。

  根据公开渠道查询,浙能嘉华发电公司隶属浙能集团,是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能电力[600023])子公司。今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浙能嘉华发电公司被授予“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