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广东省“十三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的整体思路,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积极发展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有序发展气电,优化发展煤电,合理增加接收西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预计到2020年,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约2.3%。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能源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3.6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3.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26%。
电源组成结构方面,广东省“十三五”末电源装机容量预计约为1.34亿千瓦。其中,煤电约6400万千瓦,装机容量占比47.8%,较2015年下降11.2个百分点;气电、核电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2300万千瓦和1600万千瓦,容量占比分别提高到17.2%和11.9%;水电(含抽水蓄能)约1570万千瓦,占比11.7%。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共规划新增电源约3600万千瓦,其中,气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占到新增装机总量的83%。新增煤电装机约600万千瓦,气电约900万千瓦,核电约800万千瓦,抽水蓄能约2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约1100万千瓦。
针对煤电项目,《方案》要求,在已落实的155万千瓦淘汰关停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发电权交易鼓励政策,促进服役到期的煤电厂按期关停。力争“十三五”期间关停现役煤电机组300万千瓦左右;除已核准、已列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和已开工煤电项目外,“十三五”期间不再启动新的煤电项目建设。同时,推动能耗较高、环保水平较低的自备电厂主动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煤改气改造和关停退役,加强自备电厂运行监管,促使其依法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