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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电合并推向纵深 —国电系上市公司陆续易主
发布日期:2018-03-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次数:238
        3月13日晚,长源电力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国资委146号文批准,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本次合并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取得国电集团直接持有的长源电力37.39%股份,成为长源电力的控股股东。

        与此同时,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英力特、*ST平能、龙源技术也陆续发布了收购报告书的公告,而一旦国电集团和现神华集团的合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将成为上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国电系”上市公司陆续易主

        作为国电集团旗下经营在湖北地区业务的重要上市公司,目前,长源电力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同时为了解决与国电集团在电力经营存在的形式上的同业竞争问题,长源电力受委托管理国电集团在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发电资产或企业。

        长源电力表示,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湖北区域电力市场无发电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长源电力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在此前,由于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的合并,将带来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在发电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双方拟各自以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中国神华还在3月13日发布公告,对重组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的情况及未来布局进行了说明。

        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将成为长源电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则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除长源电力外,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英力特、*ST平能、龙源技术也在同一天陆续发布了收购报告书的公告。

1.8万亿资产能源巨头诞生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在2月份签订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

        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也标志着一个资产规模约1.8万亿的能源巨头诞生。截至合并基准日的2016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约为9792.59亿元和5155.10亿元;国电集团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约为7964.88亿元和1456.24亿元。

        事实上,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的合并正是近年来央企重组整合的延续,截至1月底时央企数量已降至97家。

        在国资改革专家李锦看来,央企合并的目的在于,一是做大做强央企,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二是优化结构,解决多家央企的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三是去产能的要求。

        以长源电力为例,其披露的2017年业绩预告显示,由于煤炭价格的上涨和持续高位运行等原因,其在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0.9亿元至1.5亿元。

        “华能和国电的合并,有利于通过煤电产业链和上下游的一体化,减少电力企业成本,最终实现扭亏。”李锦表示。

        此外,长源电力在同一天还公告宣布,国家能源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