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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调整电价一年可为企业减负40亿
发布日期:2018-04-24  来源:齐鲁网    作者:齐鲁网    浏览次数:236
        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山东近日推行一系列电价调整政策,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保障。

        一直以来,山东省的用电分类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等四类,自本月起起,现行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两类合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用电,可以自主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山东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处长韩晓林向记者介绍,对一般工商业用户,虽然需要交一个基本电费,但他的电度电费是要比单一制电价电费要低的,每度电大约低1毛1分钱左右。315千伏安以上的工商业户用,如果他的电费水平上升了,我们这次规定,允许这些用户,继续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

        以一个变压器容量6000千伏安、年用电5000万度的商业用户为例,以前企业必须执行单一制电价,每度电7毛钱,每年需要交3500万元的电费。改革后,他们可以选择两部制电价,其中每个月的基本电费为变压器容量6000乘以28,一年大概是200万元,电度电费每度电6毛钱,大约在3000万元,两者合计3200万元,节约了300万元。目前,全省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的工商业用户大约有21000多家,年可减轻电费负担19.48亿元。

        除了这一改革,电价方面近期还有三项新的政策。农业方面,经省政府同意,自5月1日起,山东将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实现农业生产用电与农业排灌用电同价,年减轻农业生产用电负担1.52亿元。此前,企业在项目建设或者工程推进过程中,需要临时接电的,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按照要求,临时接电费本月底前也将全部取消,预计年可减少用户占用资金4.06亿元。山东还在积极落实减免余热、余压、余气等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交叉补贴政策,预计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15.09亿元。

        这样一揽子的政策措施,可以年减轻社会用电负担40亿元左右,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我省的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