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召开清洁取暖会议确定气代煤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461
2018年9日9日,菏泽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主持会议,副市长曹升灵、高荣国、市政府秘书长李士三出席会议。
陈平指出,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的目标是,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5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74697户。其中,气代煤26285户、电代煤48412户,节能改造74500户。
各级要坚持城市带动农村、城乡融合发展、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根据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不同用热特点和能源现状,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技术路线。要优先发展集中取暖,坚持“以气定改”,严格按照我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的技术路线和技术,统筹做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
陈平强调,结合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围绕今年清洁取暖推进目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取暖季到来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分类建立任务台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把握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细化进度要求,保障项目按计划完工。要全力确保能源供应,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做到供用气合同“全覆盖”,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工作,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原则推进煤改气。
陈平要求,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要加大力度提升供热管网覆盖率,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和在建、新建热源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和向城乡结合部、周边城镇及农村新型社区等区域延伸覆盖。要着力推进农村节能建筑改造,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和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加快实施改造。
会上,各县区、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分别汇报了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成立菏泽市清洁取暖暨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按照省里职责分工,明确了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
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参照周边市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标准,根据今年菏泽市散煤改造任务,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财政补贴办法。“气代煤”补贴标准同去年一样,每户补贴4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每户5500元;“电代煤”每户补贴6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7500元。中央补贴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今年的散煤取暖改造计划,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区。运行补贴每户每年1000元,连补3年,中央资金不能用于补贴运行,由县区承担。(作者:浴州)
陈平指出,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的目标是,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5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74697户。其中,气代煤26285户、电代煤48412户,节能改造74500户。
各级要坚持城市带动农村、城乡融合发展、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根据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不同用热特点和能源现状,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技术路线。要优先发展集中取暖,坚持“以气定改”,严格按照我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的技术路线和技术,统筹做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
陈平强调,结合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围绕今年清洁取暖推进目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取暖季到来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分类建立任务台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把握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细化进度要求,保障项目按计划完工。要全力确保能源供应,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做到供用气合同“全覆盖”,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工作,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原则推进煤改气。
陈平要求,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要加大力度提升供热管网覆盖率,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和在建、新建热源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和向城乡结合部、周边城镇及农村新型社区等区域延伸覆盖。要着力推进农村节能建筑改造,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和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加快实施改造。
会上,各县区、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分别汇报了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成立菏泽市清洁取暖暨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按照省里职责分工,明确了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
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参照周边市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标准,根据今年菏泽市散煤改造任务,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财政补贴办法。“气代煤”补贴标准同去年一样,每户补贴4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每户5500元;“电代煤”每户补贴6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7500元。中央补贴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今年的散煤取暖改造计划,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区。运行补贴每户每年1000元,连补3年,中央资金不能用于补贴运行,由县区承担。(作者: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