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印发《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确保到2020年年底圆满完成“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努力提升全市高质量发展水平。
关于煤炭消费压减以及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工作,《方案》作出以下安排部署:
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量。严格执行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青岛市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19〕4号),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整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27万吨(当量值)煤炭压减任务。压缩存量消费,继续开展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煤电结构优化调整。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坚持集中与分散并举推动风电,以竞价、平价上网互补推动光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发电。积极推动落实平度市、胶州市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推进已核准有效期内的陆上风电项目,已纳入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建设等。到2020年年底,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5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落实)
强化清洁取暖工作。加大散煤替代工作力度,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科学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领域的推广应用。2020年采暖季前,新增城市清洁取暖300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8.98万户。(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
《方案》全文如下:
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2月17日
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市“四减四增”工作,确保实现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和省“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亩产效益论英雄、安全环保守底线”的导向原则,落实“四压四上”的操作路径,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信心决心,保持定力,巩固成果,克难攻坚,整体推进,确保到2020年年底圆满完成“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努力提升全市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聚焦关键目标。聚焦新旧动能转换、煤炭消费压减、交通多式联运、农业减量增效等重要任务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四个结构”调整。——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市区之间联动、部门之间联通、部门与行业之间协同,形成攻坚突破的整体合力,把握好“时度效”,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强化激励约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做好月调度、季通报、年评估和现场检查等工作,切实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坚持结果评价。建立完善科学评估体系,科学合理用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等有关数据,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摸清统计指标和潜在指标情况,全面分析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推动形成“四个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改进的良好格局。
(三)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盯紧序时进度,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扎实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圆满完成“四减四增”各项任务目标指标,为“十四五”期间污染源头防治、环境质量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组织落实2020年全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做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组织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综合标准评价,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或关停淘汰。加强对铁合金、磷化工、电子窑炉等重点高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节能降耗。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建立落后产能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五)严控“两高”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坚持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及总量削减替代相关规定,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市生态环境局)
(六)推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的价格、用地、排放、信贷等政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省相关方案制定轮胎等行业“一企一策”产能退出计划,加快落后产能出清和企业转型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钢铁行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钢铁产能推进企业建设发展,生产设施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打造精品特种钢生产基地。
焦化行业:实施“以钢定焦”,焦化生产仅作为钢铁企业内部配套工序,严禁新增其他产能。
轮胎行业: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积极拓展高端产品市场。按照省统一部署,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税收等方面,对斜交胎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加快轮胎行业优胜劣汰。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一企一策”落实方案,2020年3月底前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和加快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到2020年年底,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斜交胎生产企业产能退出。
氯碱行业: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明确节能降耗目标和技术改造、产业优化、安全环保等路径措施。到2022年年底,烧碱电解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氯气就地消化率达到95%以上。引导产业纵向延伸与横向耦合拓展,积极推进盐化工与石油化工等融合发展。
(七)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出台我市新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突破发展人工智能、5G商用、集成电路等引领性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实施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突出我市工业互联网优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雁阵形”产业集群。深入推进“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聚焦“7+N”重点产业,建设轨道交通装备和高效节能电器等新兴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海洋产业体系。编制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海洋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发展海洋生物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打造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争取自然资源部在我市开展海水淡化规模化示范工程项目尽快落地。开展《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进展情况评估及海水淡化规模化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做好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工作,集中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海洋牧场试点项目。(市海洋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管理局)
(九)优化空间布局和项目管理。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在全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办法,通过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及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腾出排污总量指标,用于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严密工作程序,严把准入关口,原则上新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经省政府认定的重点监控点。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三个一批”行动,坚决将劣质企业清理出市场,为高端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实施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工程,围绕生产流程、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等建立智慧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绿色、安全、智慧化工园区。加强园区绩效考核,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园区和监控点,一年内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情节严重的,撤销园区或重点监控点资格。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落实保障政策,确保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十一)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保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科学组织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加强对重点高排放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差异化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的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聚焦煤炭消费压减,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十三)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量。严格执行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青岛市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19〕4号),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整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27万吨(当量值)煤炭压减任务。压缩存量消费,继续开展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煤电结构优化调整。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坚持集中与分散并举推动风电,以竞价、平价上网互补推动光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发电。积极推动落实平度市、胶州市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推进已核准有效期内的陆上风电项目,已纳入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建设等。到2020年年底,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5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加强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全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审批、建设,压实地方政府和城燃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合建、代建、租赁、购买等方式达到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中石化青岛LNG接收站和青岛LNG调峰接收站规划建设。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公司对我市增加天然气供应。(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六)强化清洁取暖工作。加大散煤替代工作力度,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科学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领域的推广应用。2020年采暖季前,新增城市清洁取暖300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8.98万户。(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聚焦多式联运,加快调整运输结构
(十七)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拓展快速铁路、国际班列等网络,加强铁路物流基地建设,不断提升铁路运输能力。聚焦煤炭、矿石、焦炭等重点货类,以优化港口大宗货物集疏运方式为重点, 着力减少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增加港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统筹做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工作。对接重点企业客户,挖掘海铁联运市场,提升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运比例。积极赴省争取,加快青岛西至诸城(京沪二通道)铁路、莱西至荣成铁路、潍坊至烟台铁路开工建设,打造我市区域性铁路枢纽。(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济铁集团青岛站、青岛西车务段、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
(十八)加强柴油货车监管。严格执行我市促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任务指标下达后的淘汰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组织开展公路超限监测站建设相关工作。完善路面执法网络,加强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在用柴油货车的联合执法检查。保持交通领域黑恶势力严打态势,集中破获一批为超限超载货车非法“带路”的典型案件。做好外地入青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劝返、查缉工作。推进全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增加系统覆盖面,织密管控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九)强化油品质量和风险管控。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和石油公司点多面广优势,全面摸底排查“黑加油站点”。按照属地和网格化管理原则,依法严厉查处“黑加油站点”。以柴油车用油品和车用尿素为重点,强化车用油品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管,保障油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加强油品质量快速检测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油品质量违法行为。对炼油企业,市级每年监督抽查要实现100%全覆盖;对加油站,区市级每年监督检测要实现100%全覆盖。到2020年,车用油品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质量抽检全市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大加气站和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着力构建燃气安全区域管理网络,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二十)实施多式联运提速行动。发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青岛多式联运发展联盟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海铁联运。统筹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海铁联运网络布局,推进港口、铁路的联运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提升多式联运衔接效率。完善青岛多式联运中心功能,支持企业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运输,扩展物流服务价值链条,打造高效、绿色、协同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济铁集团青岛站、青岛西车务段、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
(二十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借力“互联网+”、大数据,创新网络货运新模式,建设物流信息交易平台,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公路运输效能。完善全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改善全市交通用能结构,提高交通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转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聚焦减量增效,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二十二)降低化肥使用量。加强水肥一体化技术宣传、普及,提高节水节肥、绿色生产意识,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导服务和应用水平,推进实施水肥一体化工程项目。强化技术指导,调整、发布农作物配方,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300万亩,不断提升化肥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二十三)减少农药使用量。实施农药技术创新、农药生产转型升级、科学选药用药示范、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置、农药产品可追溯平台建设、农药监管执法规范化“六大”行动。到2020年,争取进入化工园区或专业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化学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达到50%以上,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至40%以上,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情况下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开展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技术组配集成,建立完善绿色防控技术体系。总结推广全市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农药残留治理、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项目等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全市生态循环农业技术,不断扩大使用面积。广泛调动各级农业推广机构和涉农企业积极性,带动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和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开展。(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五)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精准施药技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广应用力度,提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装备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药科学使用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结合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开展,不断扩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规范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制定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意见,指导开展科学防治。强化统防统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六)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组织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完成莱西市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选择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果园生草等模式,建成示范区面积5000亩。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混合堆沤、沼渣沼液、生物反应堆及商品有机肥等技术模式,确保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把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粪污综合利用率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的考核指标。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二十七)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工作。加大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力度,支持研发和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探索农膜污染防治新模式、新途径。开展全市农膜应用与残留情况调查评估,摸清全市地膜使用与残留底数。开展地膜残留预警监测,推进实现农膜监测预警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探索地膜污染防治新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规范使用标准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市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保障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市“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专班调整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推进解决重要问题和重点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做好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加强专班工作力量。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全力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四减四增”工作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十九)明确职责分工。关于黑加油站点查处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三年行动方案中关于车用油品、车用燃气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工作,调整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关于在用油品溯源机制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其他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关于明确“四减四增”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青四减四增专〔2019〕38号)执行。
(三十)强化分析研判。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盯紧盯实指标任务,加强对任务目标指标的调度和分析研判,对已经完成的任务目标指标,要持续跟进,巩固成果;对发现“四个结构”调整中的问题和短板,要强化措施,及时督办,有力推进,确保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
2020年2月17日印发
本方案与《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任务目标指标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