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媒体的这一报道引发坊间“别的售电公司还怎么玩”的惊呼,也引起观茶君的注意与思索。
几杯清茶入口之后,观茶君似乎品出了其中的滋味。
第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新电改是否允许电网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如果允许,是何种类型的售电业务?
仔细研读9号文,观茶君发现没有对电网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做出禁止性规定或禁止性表述,“法无禁止即可为”,电网公司继续从事售电业务似乎并无不妥。但依据电改的基本精神,观茶君觉得这种理解又未免偏颇。
依据新电改“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原则,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之中,中间的输电和配电环节由于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将不予分拆,继续由电网公司经 营、由政府予以严格监管;位居两头的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则要逐步放开,交由市场竞争。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允许电网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势必形成电网公司既从 事输电、配电业务,又从事售电业务的局面,继续维持现有的输配售一体化的局面,这显然与电改的目标是不相符滴。
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现象是,据报道,在电改方案讨论稿中,曾经将县供电公司列为可从事售电业务的一类主体,但正式稿中却被取消了。
因此,根据上述现象,观茶君认为,电改之后电网公司被允许从事售电业务的概率非常低——承担普遍性供电义务的售电业务除外。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来了:这么明显的趋势连观茶君这种假行家都能看出来,高手云集的电网公司想必更加清楚,那么,开设售电公司的消息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要开设呢?
观茶君开启了若干脑洞进行臆测。
首先需要声明的是,以观茶君对电网公司的政治觉悟和领导水平的了解,不相信所谓电网成立售电公司是对抗电改的阴谋论。观茶君觉得如果确有成立售电公司这回事,则此中必有缘故。比如下面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新电改刚刚开始,是否允许电网继续售电尚无定论,在这种情况下做一些尝试也未尝不可。
二是即使将来只允许电网保留承担普遍性供电义务的业务,那么,这部分业务也不妨采用由电网的售电公司进行经营的形式。
三是通过内部的业务模拟,对售电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进行探索,为今后与其他主体成立的售电公司之间的业务衔接、业务配合积累经验。
四是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业务分拆做准备。说实话,这是观茶君不忍心说破的,虽然私底下很多电网的小伙伴都跟观茶君聊过。但,电网盈利模式改变之后,盈利能力下降几乎是板上钉钉,业务分拆特别是售电业务的分拆恐怕是不得不考虑的措施之一~~~
行了,观茶君脑洞不够用,想的脑仁都疼了。
想来,电网开售电公司的理由很多,还是不替电网担忧了吧!而且,说不定,这个消息就是以讹传讹,电网压根儿就没有开售电公司的意思呢~~~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