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国外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热电要闻 » 国外
荷兰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经验借鉴
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韦伯咨询  浏览次数:99
     荷兰是最早注重土壤环境质量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在污染场地和地下水修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荷兰每年要花费4亿欧元用于近2000个污染场地的治理,其“土壤污染修复”技术也日趋成熟,目前主要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两大类。
荷兰是最早注重土壤环境质量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在污染场地和地下水修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坐落欧洲西北部的荷兰,地处莱茵河、马斯河和斯凯尔特河三角洲,与德国、比利时接壤,国土面积为4152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51公里。荷兰是国际上人员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人员密度超越400人/平方米,国土资本有限,可谓是“寸土寸金”。
 
荷兰每年要花费4亿欧元用于近2000个污染场地的治理,其“土壤污染修复”技术也日趋成熟,目前主要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两大类。
 
一、重大污染事件引发全社会重视,多部方案拉开土壤治理序幕
 
长期的工业化发展导致的土壤/场地污染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凸显。
 
1980年,荷兰的莱克尔克西部住宅区地下水管出现破裂,继而发现住宅区建在有害废物填埋区的上方,污染物主要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化学品的污染,此后政府对住宅下方和土壤进行了挖掘清理,清除了1600多桶有害化学品,到2008年场地清理和修复完工共修复花费6.6亿元人民币。
 
该污染事件引发了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于1983年制定发布了《土壤修复(暂行)法案》,要求将土壤修复至统一的标准值以下,拉开了荷兰土壤/场地污染治理的序幕。
 
此后,荷兰继续不断修订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标准,不断建立了土壤/场地环境管理程序。修订后的法律规定:政府原则上不再为污染场地买单,污染场地的责任方将为土壤修复承担责任,自此开启了荷兰的土壤治理之路。
 
二、完善土壤修复评价体系和标准,强调“预防为主,兼顾治理”的土壤管理模式
 
1983年的修复法案要求将土壤修复至统一规定的标准值以下,要求修复后的土壤满足多重用途,这个思路直接导致土壤修复的成本大幅增加,而且由于污染的多样性,很多土壤修复未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值,造成大量污染土地的开发严重滞后。
 
1994年引入污染土壤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陆生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建立了目标值和干预值的标准值体系。目标值基于生态风险评估方法确定的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限值,反映的是土壤中重金属等污染物对生态物种和土壤生态过程危害风险可忽略时的含量限值;干预值是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陆生生态风险评估方法综合确定的污染物含量限值,反映的是在可接受人体健康风险和可接受生态风险水平时,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限值,超标干预值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存在风险,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治理修复。
 
荷兰强调的是越早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所付出的社会经济成本就越小,预防成本仅约为治理修复成本的1%,因此强调“预防为主,兼顾治理”的土壤管理模式。
 
图表 :荷兰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三、结论及一些经验
 
荷兰的土壤治理路径和美国、德国类似,先有大型的污染事件倒逼政府制定强大的立法支持,为治理保驾护航,体现污染者付费,政府不再买单的原则,荷兰的治理特色之处在于治理体系采取目标值和干预值的方式,根据土壤污染情况采取土地的不同适用类型,清洁土壤适用于任何用途的土地利用,轻度污染土壤根据最大值又划分为居住适用类型和工业适用类型,严重污染土壤不适用于任何土地用途的直接开发。对受到污染但未超过干预值的土壤纳入可持续利用管理,对超过干预值的土壤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基于风险的治理目标和措施—修复技术筛选及可行性评价—修复结果评估检测”的程序开展土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