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黄碧斌表示:“由于不同技术类型分布式电源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和统计口径,实际执行中通常按照接入电压等级或容量进行分类。根据35千伏口径统计,截至2015年7月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已并网分布式电源总容量为4533万千瓦。其中主要是小水电、光伏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1889、1046和805万千瓦,占比分别为42%、23%和18%。根据10千伏、不含小水电的口径统计,截至2015年7月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分布式电源已并网项目为13708个,装机容量为420万千瓦。其中,接入10千伏电压等级的项目容量约占65%,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容量超过90%。”专家认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制定之年,把握好分布式电源发展关键问题,有利于促进未来分布式电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指出,分布式电源发展方式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并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
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市场,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 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黄碧斌说,在发展规划上,各种技术类型分布式电源发展目标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国家能源战略目标、能源资源禀赋、社会可承受能力、技术装备水平、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除了着眼于能源本身的利用,还应注重相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考虑电网条件,引导合理布局。
记者了解到,预计未来几年我国仍将是全球分布式电源增长空间最大、发展势头最强的国家。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要实现这样的一个发展目标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借鉴国际上的有益经验,结合国情,尝试以渗透率指标为抓手,统筹考虑电网接纳能力,调控分布式电源发展布局。
分布式电源规模小、建设周期短、规模位置难以提前预测。如果缺乏合理引导,只考虑资源条件和项目本身的经济性,不考虑电网条件,容易造成局部地区项目过于集中、装机容量过大等问题,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大幅增加电网改造成本,并降低分布式电源利用效率。分布式电源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激励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完善,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践和积累经验,不能一蹴而就。分布式电源的高开发利用成本,最终将通过上调电价附加由全社会分摊,这样会对其他行业产生影响。发展分布式电源应立足技术创新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不宜鼓励“高成本、高补贴”发展模式。因此,加快分布式电源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培育和开拓国内分布式电源市场,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