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文件。各试点城市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通过高质量的试点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铺开探索出一条成功的道路。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确保编制出的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这既是基于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也是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的需要。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针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突出短板,深入一线扎实调查、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真正找到解决问题、接地气的实招硬招。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各流域海域局的区域综合协调作用,以及各部属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既要迈出门去,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也要敞开门来,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在通过网络平台征集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扩大宣传,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更加广泛地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是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及时组织各试点地区和参与单位做好成果总结和经验交流,不断优化完善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和实施路径;及时组织技术培训,充分吸纳试点地区的创新性成果,统筹推进各沿海省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锦州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4个试点城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海河北海局、珠江南海局、太湖东海局以及环科院、华南所、海洋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