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作者:周丽莎 浏览次数:16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其中,2016年明确提出,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开展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能源类企业结合电力、油气体制综合改革,进行了混改部署和实践探索,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
一、能源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方向
通过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理顺价格体系,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为提高能源效率、推进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能源投资多元化,积极支持民营经济进入能源领域。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放开电力、油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严格监管和规范电力、油气输配环节政府定价,研究建立有效约束电网和油气管网单位投资和成本的输配价格机制。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严格成本监管,合理制定输配电价。加快建立相对独立、运行规范的电力交易机构,改革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有序放开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和配电增量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严格规范和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力市场,实现电网公平接入,完善鼓励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和能源微网发展的机制和政策,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积极引导和规范电力市场建设,有效防范干预电力市场竞争、随意压价等不规范行为。
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推进油气勘探开发制度改革,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进出口及下游环节竞争性业务,研究推动网运分离。实现管网、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接入。
二、能源类央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探索
能源类央企混改在油品销售、售电侧市场、煤矿混改等领域释放了活力,取得一定成功经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多年来,国家电网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网、产业、金融领域分类分步实施。2019年11月,国家电网在上海推介了重点混改项目,其中包含特高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金融、通用航空、健康养老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国家电网在输配电领域的核心业务特高压项目也被纳入到混改范围内。旨在通过产权资本市场,引入优质社会资本,进一步深化国家电网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的融合发展、互利共赢。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6日,国家电投发布消息称,其与中国人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国新、国投集团、浙能集团、云南能投、金石投资正式签署《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国家电投所属黄河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8家实力雄厚的国内一流战略投资方,募集金额达242亿元。该项目是2019年度央企混改第一大项目,也是国内能源电力领域最大股权融资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2月,中石化公布销售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30%的社会资本入股,9月,公布了销售业务引资名单,境内外共计25家投资者入围,以现金1070.94亿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随着中石化油品销售板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销售企业与第三方经营单位合作发展,已经成为推进非油品业务经营规模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中石化拥有3万座加油站,2万多家便利店,8000多万会员。在互联网时代,这是巨大的金矿。近期疫情期间,中石化主动与首都主要蔬菜供应企业取得联系,利用加油站网点多、供应渠道快捷的便利,推出了“安心买菜”业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中石油通过新疆国资平台引入社会增量资金,完成了克拉玛依石化、新疆销售等合资合作项目;开展管道资产重组与合资合作,引入国联基金、泰康人寿等社会资本,打造股权多元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分类分层完成合资合作项目50个,中油资本和中油工程成功上市。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7日,中化能源举行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签约仪式。中化能源释放20%股份,引入5家战略投资者,总投资额达115.55亿元。在此之前,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曾发布三个增资项目,涉及中化集团旗下能源、金融两大事业部的核心资源。混改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增强企业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能源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能源国企要以项目混改、整体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为重点,分类分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是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释放改革红利。结合能源行业实际,探索形式多样可行的改革模式,加速激发能源央企混改正向效应。通过混改,加快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分类改革,精简管理层级,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瘦身健体,持续提高运营效率和经营绩效,增强发展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通过混改发展新兴业务,打造企业增长新动能。积极适应产业革命和能源革命相融并进的新形势,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服务、能源电商、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务、新业态,延伸价值链,培育新动能。积极构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生态,综合民生服务平台,开展基于平台的业务和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各方互利共赢。
三是通过混改实施创新驱动,打造创新型企业。加强科研资源整合,开展创新平台和生态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创新环境,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打造双创生态体系。通过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权认购、股权期权、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等模式,持续深化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建设,激发全员创新活力。
四是通过混改发挥企业综合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走出去,走出富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国际化发展道路。通过与所在国能源公司的混合持股合作等方式,开展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推进互联互通,深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了我国在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与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