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售电”有望在江苏率先“破墙” 江苏七地实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于丹丹 浏览次数:111
不久的将来,自己发电的单位和个人,用不完的电不仅可以卖给电网,也可以卖给邻居或者附近的单位用户了。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198号),正式明确了七个试点项目。文件不长,但释放的信号颇值得业内人士关注,在“隔墙售电”方面,江苏走在了全国前列。
江苏七地实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此前,在2019年12月,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2020年3月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范围及规模容量等相关情况。
《通知》指出,本次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纺织产业区、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化市等7个区域,其中苏州和海门的交易规模为50MW,其余各点不得超过50MW。
《通知》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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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各市场主体应根据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与承担输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签订三方市场化交易合同,约定交易期限、分月计划、结算方式、结算电价、“过网费”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此前推行的难点在于实施细则缺失,具体操作办法依据不足。此次省级文件由江苏首发,作为中国主要电力市场省份,在全国都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什么是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又如何理解“隔墙售电”?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是指同一交易片区内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以下同)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的电力交易,也就是俗称“隔墙售电”。
“比如我们可以在屋顶上光伏发电,过去多余的电是不能够卖给其他用户,现在可以把电卖给周围的用户。周围的用户可以就近使用我们的电,就不需要要经过大的电网进行长距离的输送,可以减少很多的损失,同时提升整个能源的利用效率。“江苏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不仅能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就近完成,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优点,还代表了能源发展的新方向和新形态,对江苏能加快建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紫牛新闻记者还从江苏省能源局了解到,一旦试点取得成效,未来将大范围在全省推广运用,为新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而作为制造业大省,“隔墙售电”激活了百万的“屋顶资源”,将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打开广阔市场。所以消息一出,相关从业人员对此也是非常关注并给予高度评价。
过网费标准是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尽管政策已经打破了“隔墙售电”这堵墙,但是“跨越”这堵“墙”还需电力体制改革提供“攀登”的“梯子”,所以至今已近三年,全国的多地的试点却迟迟无法落地,足见阻力之大。
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中,电网则承担电力输配,并配合组织市场化交易,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过网费”。过网费标准是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
在这一背景下,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电网彼此让利是共赢的解决途径。记者了解到,这其中,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让我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在全国迈出了尝试性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