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0-04-22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74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发布了《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和《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适用的电驱动供暖技术及设计、实施、验收要点,可规范和指导电驱动供暖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导则共7章,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要点,地源热泵供暖技术要点、太阳能供暖技术要点和蓄热式电暖气供暖技术要点。该导则主要适用于青岛市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主要包括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地源热泵供暖系统、太阳能供暖系统和蓄热式电暖器供暖系统等。
《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第五章“地源热泵供暖”对地源热泵设计选型、施工与安装、调试与验收、运行与维护、评价等内容作了详细规范要求。按照基本规定要求,冬季采暖主要房间室内计算温度,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建筑应取18~20℃,一般农村建筑应取16~18℃。
导则指出,地埋管地源热泵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勘察、岩土热响应试验。建筑面积在3000~5000㎡时,宜进行岩土热响应试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5000 ㎡时,应进行岩土热响应试验。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年。地埋管换热器设计宜根据现场实测岩土体及回填料热物性参数,采用专用软件进行计算。
导则要求,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前应了解埋管场地内已有地下管线、其他地下构筑物的功能及其准确位置,并应进行场地清理,达到施工要求。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期间,应定时记录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包括地源侧供/回水温度、流量、压力降值;用户侧供/回水温度、流量、压力降值;热泵机组和水泵功率。
此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发布的《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地源热泵电代煤工程高质量发展,利用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造福千家万户。
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对《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清洁取暖工作,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组织起草了《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地址: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1116室,联系电话:0532- 85723755,邮箱:qdsqjqnb@163.com)。
附件: 1.《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