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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是“十四五”能源电力投资主基调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中国电力期刊  作者:闫晓卿、朱伟、杨捷、曾炳昕、王龙丰、李司陶  浏览次数:178
       编者按:能源电力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投资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全球疫情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下,稳定的能源电力投资,更是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本文从如何理解能源领域的“稳中求进”发展理念、能源电力投资的“稳中求进”是辩证统一、在复杂投资局面下能源企业应有的投资战略选择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要在“十四五”这关键五年真正发挥好能源电力的“速度压舱石”作用,仍需一次思想和实践的真正解放。

       稳中求进是“十四五”能源电力投资主基调

       来源:中国电力期刊

       执笔人:闫晓卿、朱伟、杨捷

       曾炳昕、王龙丰、李司陶

       (国网能源研究院专题研究小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将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长期判断。在这个判断之下,过去习惯的速度因素会不同程度演化为不确定因素,进而导致因“变量”增加带来发展经济的复杂性及其复杂性下的脆弱性。当前,能源电力发展几乎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形成了比较强大的反作用力。我们担心,为满足疫情后拉动经济的迫切需要,能源电力行业必定被寄予很大期望。在整体经济社会尚未对速度形成“免疫”能力的过渡状态,若能源电力发展速度不能控制得当,反过来可能成为影响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并诱发一系列不确定的连锁反应。最近资本市场对“新基建”的热炒,就值得注意。早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确定的“新型基础设施”概念不能泛化。基于对可能出现的急于求成的担心和顾虑,研究小组认为能源电力行业发展的主基调仍然是“稳中求进”。

       稳字当头不是少作为或无所作为,正相反,它本身就是大作为。有高水平的稳,才有高质量的进。能源电力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投资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全球疫情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下,稳定的能源电力投资,更是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然而,刚性的结构调整造成了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耐受性和适应性,要在“十四五”这关键五年真正发挥好能源电力的“速度压舱石”作用,仍需一次思想和实践的真正解放。

一、如何理解能源领域的“稳中求进”发展理念

       从理念上来讲,“稳中求进”是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战略层面的总基调,而一旦要落实到操作层面,如何拿捏,必须有赖于能源领域从业者进行因地制宜的考量,否则,很容易偏废一个方面,尤其是热衷于所谓的“进”,却刻意忽视了必须把握的“稳”。

       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短期目标和长期利益。近年来,诸如“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还原能源资源的商品属性”“发展综合能源系统、提高能源效率”等能源发展目标已经被众多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反复提起,在我们看来此类目标是一种高质量能源体系的终极形态。但事实上在面对实际操作层面的现实约束时,如何思考实现各目标的重点举措和优先级,以及各目标之间的取舍等,都需要以上述能源战略定位为锚定,构建一种更具备现实意义的体系性能源发展战略思考范式。另一方面,要平衡“稳”与“进”之间的博弈,寻求一种平衡方式,而这也是我们能源电力领域战略研究中必须提升的能力,也是迈入改革深水区的基石。因为单纯的“求稳不犯错”和一味地“求进挣业绩”都是相对更容易的方式,特别是后者,往往“动力”十足。

       能源企业是能源“十四五”规划的执行主体。在中央层面方针基调、行业层面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给定的情况下,能源企业应该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但这不意味着能源企业将“稳”理解为,维持原有的业务模式和思维惯性,仅在规模上进行扩大发展,而不注重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而应该突出“稳”的以下含义:在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改革促发展、能源革命、数字革命等大趋势下,在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能源企业需要认识到,只有改变传统发展模式,顺应以上趋势,才能使自身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能源企业应借此机会拓展新业态、培育新科技、提升盈利能力、加强国际竞争力。所以能源企业对改革的认识不应该停留在改革就是“动了奶酪”的层面,而应该认识到改革是发展的机遇,是最大的“进”,因而在投资上一定会贯穿改革意识,有改革贯穿的投资,一定不是靠“量”取胜。以“质”取胜应该是“十四五”能源电力投资的主导。

二、能源电力投资的“稳中求进”是辩证统一

       能源企业投资是稳增长的助推器,能源企业的微观投资活动是财务结构、成本结构以及业务结构动态演化的过程,任何突破自身能力的投资都有可能产生结构性失衡,并对宏观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十四五”规划启动阶段,能源企业需要超前研究投资模式选择对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破解能源企业如何在“稳发展”的能力边界下最大程度支撑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

第一,重视超越能源需求增长的增量投资对能源企业财务能力边界的挑战,防止能源企业失衡的财务结构通过能源产业链向宏观经济层面传导,导致宏观经济风险增加。在稳宏观经济增长的导向下,投资规模不仅决定于能源需求也决定于稳经济增长预期对能源投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将可能存在与需求不匹配的投资,并引发新增投资产能闲置或产能利用率低下问题,依靠投资的自身经济回报补偿投资成本的能力将降低。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炭类与发电类企业,财务杠杆处于高水平,如果以稳经济增长目标进行超越能源需求的投资,则可能使投资陷入强投资与去杠杆的恶性循环中,高杠杆带来的财务隐患将可能恶化。

       在综合能源系统规划导向下,互补性能源投资模式将可能进一步加剧财务失衡问题在能源企业间的扩散。同时,能源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也将使其投资结构失衡与财务杠杆失衡问题通过产业链蔓延。因此,电力能源企业需要建立与能源需求增长相联动的投资机制,避免自身结构性问题通过产业链对宏观经济稳增长产生负向反馈。

       第二,重视由于能源企业内部交叉补贴诉求导致的非主业对业务边界的盲目突破,反而导致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的负外部性。目前能源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弱,部分行业存在严重的持续亏损现象。如在电力行业中,2019年全国煤电亏损面超50%,同时省级电网企业亏损面也呈扩大趋势。在主业盈利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十四五”期间的自筹投资资金以及运营资金中,部分需要依赖内部资金市场的交叉补贴机制,通过核心主业之外的业务资金予以补偿。但是,为实现内部交叉补贴过度“开源”则可能会突破业务边界,在非主业与主业之间形成“厚此薄彼”业务结构失衡问题。

       从后果来看,一方面,有限资源的分散化投入弱化了能源企业培育核心竞争优势的能力,降低了国有能源企业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战略中的带动作用,以及能源发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另一方面,发展非主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抢地盘、争利益的问题会影响非能源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在宏观经济“稳增长”的导向下,能源企业拓宽利润来源渠道时,应守住“主业”边界,重点在主业产业链上寻觅增长点,挖掘能源生产传输、服务业务间协同关系的增值空间,既为企业赢得新的利润来源,又避免了过度发展非主业而挤出主业发展,破坏其他行业的市场生态。

       第三,重视能源企业投资成本边界变化对能源价格的影响,避免过度投资造成非能源企业用能成本的攀升。无论在管制定价还是在市场定价模式下,投资成本约束均是能源价格的重要决定因素。以当前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为例,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核定模式下,电网企业的投资回收与投入成本之间形成了极为紧密的联动关系,电网投资形成的有效资产成本将不折不扣地进入输配电价。当能源投资增幅高于能源需求增幅时,意味着单位用能所对应的成本约束边界扩大,进而超越能源需求的投资不仅造成能源企业自身产能过剩问题,还将会导致社会企业单位用能成本的攀升。因此,在稳宏观经济增长的导向下,应强化能源企业投资规模与投资成本控制,平衡能源投资造成用能成本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负面影响以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因此,在“十四五”期间,为有效发挥能源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压舱石”作用,应基于能源需求增长优化能源企业投资规划,建立以提升能源发展质量为导向的投资评价机制;在规划实施阶段,应实时监控能源企业微观财务状况,防止能源投资突破能源企业财务能力并通过产业链将财务风险传导至其他行业企业;同时应强化投资成本控制,避免成本虚增增加社会企业用能成本。

三、在复杂投资局面下能源企业应有的投资战略选择

       第一,值此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能源企业提高政治站位的本身,就是投资“增量”。党的执政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国家战略总体框架中,能源始终是国之重器。无论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想引领,还是释放红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能源国有企业都应该识大体、顾大局,都应该能够做到顺势而为。

       第二,能源的规模政策与效率政策应有效协同,并不断促进市场引导增量投资。由政府主导的规模政策是“稳中求进”基本面的稳定器,由市场主导的效率政策是“稳中求进”基本面的助推器。“十四五”能源电力投资无疑更多倾向效率投资,这就需要重新审视与界定边界,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增量投资尽可能走上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轨道上来。

       第三,能源领域存量挖潜应先于增量优化,可有效抑制投资冲动。数十年来,我国能源基础设施总体规模和覆盖程度飞速提升,内部挖潜空间巨大。无论是多能互补还是区域协同,向存量要效率都是边际效益最高的方式。未来,应坚决贯彻能源领域精益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由“自上而下”的计划推动模式逐步过渡至“自下而上”的需求引导模式。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有关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避免无效投资的出现。
       
       (本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20年第13、14期)

作者简介

闫晓卿,国网能源研究院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从事能源电力发展战略、能源电力规划以及政策分析研究。

朱伟,国网能源研究院管理咨询研究所,从事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研究。

杨捷,国网能源研究院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从事关于能源战略、能源电力规划、能源新技术研究。

曾炳昕,国网能源研究院管理咨询研究所,从事低碳投资与政策评估研究。

王龙丰,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从事企业财务与治理研究。

李司陶,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从事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和机器学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