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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平价齐头并进 一季度光伏行业发展观察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伍梦尧  浏览次数:180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面对疫情大考,光伏发电行业一肩扛起责任,全面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着力降低疫情对贫困地区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一肩担起使命,再度加快平价步伐,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填注强大动力。

       平价之路再进一程

       光伏I类资源区电价触碰煤电

       与往年相比,年初即发布的光伏发电年度上网电价标准,瞬间引爆行业关注。

       3月5日,国家能源局即明确表示,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建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尽管较2019年相比补贴总额缩水半数,面对渐行渐近的平价上网时代,今年如常下发的补贴预算仍让行业多了几分宽慰。

       3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除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全面下调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至少0.05元(含税,下同)。其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下调幅度最大,全发电量补贴标准由2019年的每千瓦时0.18元直接降至了0.08元。

       通过与各地区煤电价格进行比对,记者发现,经过此次调整,光伏I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35元的光伏发电电价标准已十分接近当地煤电价格。

       目前,我国燃煤电价采用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在我国光伏I类资源区包含的五个地区中,位于燃煤基准价最高点的青海每千瓦时电价可达0.3247元,位于最低点的宁夏每千瓦时燃煤基准价为0.2595元。按照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范围,则宁夏的燃煤电价即便处于最低点与光伏电价差距不过0.13元左右,而青海的燃煤电价已有可能超越光伏电价。可以说,在这一区域,光伏发电项目距离平价上网已是一步之遥。

       为引导企业理性投资,在对电价进行调整的同时,国家能源局于4月3日公布了2019年度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其中,全国仅西藏地区再度获得红色评价,甘肃、新疆、北京、上海等多地消纳情况实现好转,显示出地区优化能源结构的决心,更为推进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20年前3月,已有25.89万千瓦的户用光伏项目确定被纳入国家财政补贴,项目运行获得国家财政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撑。

       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高效扶贫、结构优化齐头并进
       
       “通过优化新增装机规模和布局、强化目标考核等措施,做好新能源并网服务和消纳,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在国家电网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中,保障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成为其中重要一环。不仅是国家电网,为加速推进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实现绿色发展,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正在获得更多更有力支撑。

       伴随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日渐深入,补贴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1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会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补贴规模,以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仅一天后,三部委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指出,新增项目需纳入当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总额范围内;存量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进一步指明方向。

       与此同时,作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柄利器,3个月间,国家相关部门连发多道文件,持续深入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发展,确保电站收益及时惠及贫困地区发展。从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携手督办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发放及运维管理,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到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门正式公布第三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再到财政部又启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申报,接连下发的文件背后,展现了国家相关部门对拉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关切与担当。

       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得多项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项目建设停滞可能错过补贴、海外市场濒临“停摆”需求骤减等问题也将持续,不只是第一季度,整个2020年对于光伏发电行业来说都将是一场严峻的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