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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居民节能提升到生态文明战略高度
发布日期:2020-05-07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龙如银 岳婷 陈红 吴梅芬  浏览次数:173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居民生活部门的能源消费已经成为能源需求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居民人均生活用能量与生活用能总量逐年增加,引导居民节能、打造节约型社会,对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愈发重要。

        引导居民节能、打造节约型社会

        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相比2005年,2017年人均生活用能增长了2.14倍,生活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了2.45倍,增长速度高于工业部门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汽车等高耗能产品的拥有量和使用量将持续增加,居民部门生活能源消费量也将持续增长。

        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处于能源消费终端环节的居民,其行为不仅直接影响生活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规模增长,而且也是工业、建筑业、交通和服务业等产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通过居民消费需求侧节能管理倒逼生产侧节能改革,对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能源供需关系和节能减排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生态体系构筑的过程中,打造节约型社会、积极引导居民节能、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培养节能行为习惯,将节能减排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形成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具有广泛和丰富的时代内涵。

        这既是社会消费理念的理性回归,也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迫切要求,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具有经济和社会意义。

        缺乏系统化与长效化激励机制

        导致居民节能内在主动性不足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政府对居民部门节能减排重视已久。政策层面上,随着我国市场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从2000年开始,政府接连颁布了《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多部关于居民部门节能减排的政策文件;实践层面上,我国每年自上而下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针对高效能家用电器以及新能源汽车给予价格补贴和购置补贴;对北方城市已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部分城市(如北京)对燃油车进行限购和限行;大力改善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设施等。

        尽管如此,居民用能仍存在较大程度地浪费和炫耀性消费等现象,对于节能减排的宣传和引导也多呈现“口号化”、“运动式”,对于居民节能行为的引导缺乏系统化与长效化的激励机制,导致居民节能外在驱动力疲软,内在主动性不足等。

        加之居民节能相关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条件亟待提升,导致部分居民虽有较高的节能意愿,但其实际节能行为实施状况不佳,存在“意愿—行为”的缺口。总之,居民节能行为仍未具备自愿常态化的特征,积极引导居民节能,实现居民自主自愿节能减排仍任重而道远。

        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

        多手段协同加强消费侧节能减排

(一)树立居民节能“新思维”,完善居民节能减排顶层设计

        积极引导居民节能、打造节约型社会,应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重视消费侧节能减排,树立居民节能“新思维”,把居民节能工作作为国家整体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能源消费革命等重大战略进行部署,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进行统筹考虑和全面谋划,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居民节能政策目标,促进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提高政策文件整体效力,完善居民节能减排顶层设计。

        由于节能公共政策的传播受众为居民个体,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因素对其节能行为的影响。

        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应以行政手段为基础,配合经济手段、技术手段、舆论宣传手段的协同组合使用,从“个人—组织—社会”层面,结合互联网发展和大数据的应用,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引导居民节能减排。

(二)推动居民节能“新革命”,夯实居民节能政策与技术基础保障

        我国已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节能减排的目标迫切需要通过推动节能技术的变革来实现。

        居民节能减排政策的关注重点应逐渐从经济措施(实施燃油车使用限制、大排量燃油汽车税等)转移到节能技术改进上来,实行节能技术革新,加快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以技术革新带动相关产业、产品的节能转型,降低居民节能选择成本,完善居民节能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相关制度,以政策与技术基础为保障,实现高能效家电、新能源汽车、节能建筑等新产品、新技术等的普及。通过技术和设施改进、标准提升等手段保障居民高品质生活基础,满足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从而不以牺牲居民生活品质为代价,达到节能减排目的。

(三)培育居民节能“新动能”,强化居民节能外在驱动力

        当前,受群体压力、“面子文化”等影响,居民用能领域仍存在一定程度地炫耀攀比等现象,此现象不仅有悖于创建节约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致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下降,而且会导致社会生产导向不合理,不利于全社会勤俭、节约、环保、生态的社会规范营造。居民个体若处于阻碍节能的消极群体氛围和社会风气中,积极主动的节能行为将难以开展。

        此外,随着经济政策激励效力逐渐衰减,若要引导居民的节能行为从被动选择转为主动实施,则需要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节能社会风气,培养崇尚节能、绿色、环保的“新面子文化”,借助社会规范与群体压力,培育居民节能减排的外在驱动力,为居民节能注入“新动能”。

        政府部门应加大新时代节约消费观念引导力度,以及节能舆论和社会风气营造力度,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渠道融合,增加节能环保等相关公益广告,形成积极的节能社会参照规范,促使居民个体感受到社会角色效应和群体压力,引导居民通过学习或模仿等方式,逐步形成主动自愿的常态化节能行为。

(四)塑造生态共情“新理念”,唤醒居民节能内在驱动力

        生态共情作为个体节能最根本的内在驱动力,是引导节能行为的关键因素,其涵盖价值观培养、节能环保意识、生态人格塑造等方面,但个体生态共情“新理念”的塑造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取决于国家经济、教育、法律体系等的长期作用以及全社会整体节能价值理念的浸润。尽管个体价值理念塑造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但其最能触及节能行为的本质,最能从根本上驱动居民实施节能行为。

        具体来看,塑造生态共情“新理念”,首先政府应以身作则,进而引导企业、居民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加强居民在社会环境中的主人翁身份认同感,唤醒公民意识,特别是环境公民意识,塑造居民生态人格,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重构社会生活价值新标准,将节能减排与“自然—人类生命共同体”利益相关联,进而促进居民生态共情“新理念”这一节能内在驱动力的形成与稳固。

(五)倡导节能减排与消费正义“新平衡”,注入居民节能长效保持力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导致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使我国面临着人口、环境、资源、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的严峻挑战,公众消费的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矛盾凸显。

        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应打造和维护能源消费正义这一新的消费伦理和价值观念,倡导节能减排与消费正义“新平衡”,培养居民的节能责任感,使居民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使自身的利益需求与代内、代际公平相统一,培养居民节能的道德自律,注入居民节能长效保持力,打造节约型社会。通过居民消费端的绿色节能,倒逼生产端创新传统的生产模式,实行清洁生产,开发节能环保产品等。最终实现居民能源消费与社会生产、自然生态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并达到有机的统一,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龙如银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岳婷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红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吴梅芬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