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以“生态补偿”强化生态保护
发布日期:2020-05-20 来源:井冈山报 浏览次数:150
“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成果。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省财政厅下达了吉安市2019年度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计
划,全市13个县(市、区)共计获得补偿资金3.23亿元,金额居全省第二。这将更加有力促进吉安市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改善。
划,全市13个县(市、区)共计获得补偿资金3.23亿元,金额居全省第二。这将更加有力促进吉安市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改善。
近年来,该市不断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制定出台了《吉安市实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全市60%以上的县(市、区)已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形成流域管理纵向到底、上下游联动的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和全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
吉安市深入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实现“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2016年以来,该市共争取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8248万元,落实赣江流域上下游县(市)横向生态补偿资金8400万元,带动了一批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扶贫重点项目的实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不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同时,该市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并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注重发挥示范试点作用。通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有利于充分发挥吉安生态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探索绿色崛起新路径。
去年吉安市已争取井冈山市列入省级生态示范试点的基础上,今年2月又成功争取井冈山市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为全省入选的5个县(市)之一。根据试点工作计划,到2022年,各项试点工作将取得阶段性进展,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形成多条具有示范意义的“造血式”生态保护补偿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