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通知显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
此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集团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
通知称,国家能源局将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