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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开展售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定向打击售电市场乱
发布日期:2020-06-02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483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山东省售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售电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售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不按合同履约等失信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通过在网站、交易平台或公众号设立意见建议专栏、开展问卷调查、12398 能源监管热线等形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 问题清单,全面了解市场主体诉求,定向打击售电乱象,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山东省售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售电市场环境,严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 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电力市场化建设有关精神,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 府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释放改革政策红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市场主体 正当权益,规范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加强交易合同、交易价 格等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不按合同履约等失信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通过在网站、交易平台或公众号设立意见建议专栏、开展问 卷调查、12398 能源监管热线等形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全面了解市场主体诉求,定向打击售电乱象,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 管办,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二)加强市场监管,完善长效机制

1. 开展精准监管。

修订完善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重 点对交易行为和报价情况进行分析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影 响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对市场主体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净化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山东能源监 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2. 严格把控准入条件。

加强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审查与 核实。持续开展售电公司备案信息核查,对首次进入市场参与交 易的售电公司实行“逢入必查”,对往年已通过核查的售电公司按照不低于 20%的比例抽查。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投诉举报多、 失信行为恶劣的售电公司一经查实,依法依规采取强制退市措施。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3.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依据市场主体投诉、历史欠费情况和用户服务评价等指标编制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动态跟 踪评价并加强结果应用。制定履约保函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履约保函额度,规避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交易风险。

(责任单位:山东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三)深化市场改革,保障电力供应

1. 加快市场放开。

2020 年底前,完成所有年用电量 4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电力用户计量装置的更换工作。2021 年,一次性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对自愿参与现货市场的 400 万千瓦时以下的低压经营性电力用户,采用拟合曲线等形式 进行电量分解。开发完善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平台功能,尽早实现 零售套餐发布、电力用户绑定、分时用电曲线查询、零售交易结 算和异常数据处理等功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 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2. 科学处理平衡电量。

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前, 市场平衡电量按照《关于做好2020 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 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1164 号)执行,年底根据跨省 区交易疏导分配意见进行清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后, 取消市场平衡电量,市场发用不平衡电量按照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规则执行处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山东能 源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3. 建立现货市场应急机制。

现货市场不间断结算试运行后, 成立全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工作专班,及时跟踪现货市场试运行情况,强化市场风险识别,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建立市场规则灵 活调整完善机制,快速分析问题、完善规则,避免因规则不完善导致的市场交易风险。完善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编制完善电力运 行保障各类预案,当出现紧急情况叫停电力市场交易时,确保电 力生产运行平稳、供需衔接有序,坚决杜绝出现电力供应重大风 险。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四)加强政策宣贯,提升市场认知 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上门走访、短信提醒、 新媒体宣传、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强化政策宣贯和常识普及, 让电力用户及时准确了解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及相关政策,防止因 信息不对称上当受骗。调动电力企业协会、专业院校等各方专业 力量,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售电公司的培训,提升售电市场服 务专业化水平,扩展增值服务业务能力。扩大市场主体参与结算 试运行范围,力争每个售电公司在连续结算试运行前,都有现货 市场交易实战体验,提高现货交易能力。

(责任单位:山东电力 交易中心)

三、行动步骤

(一)实地调研(5-6 月份)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深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 力用户,了解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售电市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 题,听取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

(二)专项整治(7-8 月份) 各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问题清单实行 分类整改、销号管理工作制度。主要任务的专项整治工作由责任 单位中第一个部门牵头负责。

(三)跟踪督导(9 月份) 成立督导组,采取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对专项整治 行动成效进行评估督导,完善政策,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省层面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山东省电力市场管理 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售电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建立定期反馈和沟通机制 建立月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紧抓实整治措施落地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问题整治要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责任 到人,推动整治措施落实落地。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发现的新问 题、新线索,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能,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