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TPO(第三方所有权)模式开发的项目占到美国户用光伏市场的66%。所谓第三方所有权模式,本质上就是光伏屋顶租赁,它使屋顶所有者免去昂贵的初期部署费用,以低于公用事业零售电费的价格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最近的两年,常规的银行贷款日益变得经济可行,光伏贷款逐渐成为TPO模式在户用分布式市场的竞争对手。光伏贷款涵盖了常规贷款业务的多种形式,如资产净值贷款、资产净值信用额度(HELOCs)、商业贷款等,贷款对象同时包括了家庭和商业客户。
在以往的实践中,“光伏贷款”从利率设定到条款设计仅仅着力于为光伏项目的部署进行融资,因此,这类初期开发贷业务在市场上较为平淡。到2013年末,情况有所改变,一些新的贷款项目将融资的范围向消费者一端扩展,并放松了对资产评估等方面的要求。此后的一年中光伏贷款市场逐渐繁荣起来。
与TPO模式相比,光伏贷款有以下一些不同点:
所有权
以贷款形式融资,光伏系统的所有权归住户所有。而TPO第三方所有权模式,如期所名,光伏系统归开发商所有并运营,住户只是租赁。
税收及其他优惠
光伏贷款模式的住户可以获得多种针对光伏资产(所有权)的税收优惠:包括30%的联邦投
资税收抵免(ITC),上网电价补贴(PBI),以及可再生能源配额(REC)优惠。而通过TPO模式租用系统的住户无法获得上述优惠,并且第三方作为光伏系统的所有者可以通过加速折旧来实现系统成本快速回收——住户也无法享受到这一点。
月度费用
光伏贷款模式中,与常规贷款类似,月供摊销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而在TPO模式中,往往采用固定的月租费,或者在电力购买协议(PPA)中以系统发的每度电计算,这两种方式中都包含约为3%的年度费用增加。
对房屋估值的影响
一些研究表明,住户以贷款融资,持有屋顶光伏系统所有权,这将增加房屋的整体价值。然而目前并没有针对TPO租赁模式的类似研究。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咨询了加州住房市场的评估机构。据此,他们推测,第三方模式的光伏系统可能会使房屋在出售或出租时增加定价估值的成本,从而降低房屋整体的价值。尽管如此,贷款和TPO模式对房屋价值的影响仍无定论。
成本
贷款模式中系统成本主要取决于贷款额度,利率以及贷款期限。例如,15年期,利率6%的
20000美元贷款,利息总额为18000美元,相当于每月约100美元的利息。TPO模式的融资往往建立在一系列屋顶光伏资产池之上,光伏开发者通过复杂的金融结构获取30%的ITC优惠以及费用折旧。项目开发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反映了开发资本金、相关债权、股权等要求回报率的综合水平。因此,住户的成本要高于项目WACC,通常也高于贷款成本。
结语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强大最具活力的金融市场,百年以来,为美国历次重大的产业转换和技术升级提供了强劲的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先进的ABS、YieldCo等融资模式,都在美国市场开风气之先。然而,简单的拿来主义未必行得通,这一点可再生能源圈的小伙伴们有着深刻的体会。一种先进商业模式的落地,需要金融市场和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协力。可以说,可再生能源的美好愿景达成之日,也一定是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臻于成熟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