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公约20条》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推进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研究编制了《公约20条》。
《公约20条》主要围绕人们的衣食住行、办公及外出等方面的生态环境行为提出约定,针对现阶段普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行为问题,着眼细微、注重细节,引导公众从日常生活点滴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宣教中心负责人介绍,《公约20条》以点带面,与时俱进,让老百姓一看就懂、简单易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生态环境部、江苏省文旅厅、团省委等在官方微博纷纷转发,不少网友留下建议。网友“林凯”留言说:“第13条,重污染天气出行选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改为‘日常养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习惯’。”
记者了解到,7月7日前,网友可在“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留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最终版《公约20条》形成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江苏省全民生态文明公约20条(征求意见稿)
1、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当地当季产品。
2、不购买、不使用、不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制品。
3、闲置物品多交换捐赠。
4、少用塑料袋,购物自备环保袋。
5、按需点餐,多余打包,光盘行动。
6、喝水少用纸杯,擦手少用纸张。
7、垃圾分类不乱扔,看到垃圾" 弯弯腰"。
8、擦洗手液时关掉水龙头,少用化学洗涤剂。
9、按需开灯,人走关灯。
10、空调温度设置夏天不低于26 ℃,冬天不高于20 ℃。
11、定期清洗空调、油烟机。
12、多走楼梯,少乘电梯。
13、重污染天气出行选坐公共交通工具。
14、打印复印双面用纸,多采用网络无纸化办公。
15、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制造噪音。
16、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17、拒绝露天烧烤,拒绝露天焚烧垃圾、秸秆。
18、不沿河堆放垃圾、秸秆。
19、外出住宿自备洗漱用品,外出旅游随手带走垃圾。
20、及时劝阻或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