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省市绿建激励政策一览 昔日“光伏度电补贴” 今日“BIPV绿建补贴”
发布日期:2020-07-09 来源:光伏建筑 浏览次数:261
绿色建筑发展史简述:
1960s年,生态建筑新理念的首次提出。
1970年,石油危机使得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应运而生,节能建筑成为建筑发展的先导。
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同时节能建筑体系逐渐完善,并在德、英、法、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广泛应用;
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1990年,世界首个绿色建筑标准在英国发布 ;
1992年,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得到推广,绿 色建筑逐渐成为发展方向。中国政府相续颁布了若干相关纲要、导则和法规,大力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1996年,香港地区推出自己的标准;
1999年,台湾地区推出自己的标准。
全球绿色建筑体系发展进入巅峰
中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推出绿色建筑标准。
中国绿色建筑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2004年,建设部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绿建的全面启动;
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0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措施。
2012年,国家财政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2014年,美国发布WELL标准体系,关注建筑使用者健康与舒适;
2016年,住建部出台《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定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
2017年,《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的发布标志中国健康建筑的发展全面启动;
2019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的发布标志绿色建筑3.0时代的正式到来。
(BIPV)产业简述
屋顶的历史与BIPV的商业逻辑,传统屋顶是负值资产,BIPV屋顶是产能屋顶,是正值资产;建筑产能将成为建筑的新标准。
1、能源革命: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过程。
2、可再生能源得以发展的二大特征:普适性和分布性。
3、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本质是去除中心化。
4、相对于目前的互联网概念:建筑物(载体单元)在能源互联网中既是能源的生产者也是能源的消费者。
光伏产业革命
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件数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是解决近零能耗建筑用电用能需求的关键技术因素,随着近年来光伏产业链成本的快速降低使得光伏建筑具备商业化应用的价值。从早期的户用光伏走向BIPV,行业由政策依赖走向无补贴时代,自发性市场需求的崛起将打开BIPV发展的广阔空间。
绿色建筑补贴
一、北京
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4号),新增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提高绿色建筑奖励标准,支持绿建发展。
办法中规定,对满足专项标准并取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绿色建筑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800万元(原奖励标准为二星级项目22.5元/㎡,三星级建筑40元/㎡)。
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可于每年5月底前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的“北京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二、天津:《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将有资格获得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该资金分两次拨付,申报单位签署任务合同书,第一次拨付3万元。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次拨付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重庆:《重庆市绿色建筑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对获得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项目建筑面积分别给予25元/㎡和40元/㎡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并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其中,对仅获得我市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10元/㎡和15元/㎡的补助资金,不超过160万元。
四、吉林:《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三星级25元/㎡,二星级15元/㎡,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利用土壤源热泵和深层、浅层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奖补60元/平方米;利用污水源及工业废水等低温热能热泵技术供热制冷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奖补30元/平方米;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阳台壁挂式)项目奖补标准,在每年的项目申报指南中另行规定。
五、辽宁:《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和具备一定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
六、河北:《河北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补助标准为:二星级每平方米设计类5元、运行类10元;单个项目补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三星级每平方米设计类10元、运行类15元,单个项目补助分别不超过50万元、70万元。
七、山东:《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得二星、三星级设计标识的,先拨付50%,获得运行标识再拨付50%;已获得运行标识、此前未获得过奖励资金的,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
八、河南:《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三星、二星、一星的建筑,按政策规定及时返还已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给予一定的容积率返还优惠。
九、山西:《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绿色建筑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1. 绿色工业建筑项目,获得国标二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得国标三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绿色民用建筑项目,获得省标三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评为近零能耗的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山西省现已出台《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今后,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我省将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结合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型机关、校园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
我省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达到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即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
十、陕西:《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补贴为1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
十一、江苏:《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1.一星15元/平方米,对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绿色建筑二星、三星奖励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2.运行标识项目,在设计标识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平方米。
十二、浙江:
1.《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二星(含2A住宅性能认定)和三星(含3A住宅性能认定)标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规定给予财政奖励。
2.《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1)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
2)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十三、湖北:《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将以奖励容积率的方式,鼓励房地产业转型;
2.全省将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3.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出台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政策还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十四、湖南:《湖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1.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各地可在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部分奖励开发商或消费者;
2.对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工程项目;
3.对其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另给予容积率奖励;
4.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在水资源费征收时给予政策优惠。
十五、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新疆(乌鲁木齐):《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1.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奖励,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2.经专家审定,对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清洁能源应用建筑(太阳能强制范围及天然气应用除外)示范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七、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一星级15元/平方米,其中,一星级设计标识奖励3元/平方米、运行标识12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其中,二星级设计标识奖励5元/平方米、运行标识25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其中,三星级设计标识奖励10元/平方米、运行标识4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