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绿色增长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所谓绿色增长,简言之,就是既要绿色,又要增长。绿色增长的实质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粗放增长的新的增长模式,其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增长,走出一条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之路。
当然,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那就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矛盾。即,环境保护需要在部分地区设立生态保护区或其他限制产业发展的区域,直接影响这类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会限制部分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的发展空间;在投资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公益性环保投资会对市场性投资形成“挤出效应”;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项目会对短期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环保罚款会增加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
如今,我们面临着复杂的形势。一方面,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压力日益加大;另一方面,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经济发展仍然是硬道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更要做好稳增长的功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既要保护环境,也要发展经济,必须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具体来说,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绿色低碳产业能很好地实现两者的协调,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生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
要尽可能增加有经济效益的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大致分为两种,公益性环保投资和非公益性环保投资。前者能带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不一定带来经济效益,鉴于人类需求的多样性,这类环保投资是十分必要的。后者能同时带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要尽可能增加这类环保投资的数量。
要强化环保法治,提高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短期内,强化环保法治、提高环保标准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损害一些经济效益,但长期来看,则会促进环保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和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要将环境保护类指标纳入各类产业园区考核范围。投资者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投资地和消费地的生态环境,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招商引资的效果。强化园区的环境保护类指标考核,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要引导各级政府、园区和企业正视矛盾,面向未来,痛下决心推动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在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新形势下,再指望通过“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来获取经济效益是行不通的,唯有适应大势,比竞争对手率先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率先实现转型升级,才能赢得未来的良性发展空间。
总之,只要尽可能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一面,就一定能走好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之路。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