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济南市住建部 浏览次数:131
日前,为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着力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努力实现“人住好房”,根据济南市政府要求,济南市住建局起草了《济南市鼓励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要求: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经验。
济南市鼓励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第323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就鼓励提升城市建筑品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转型,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着力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努力实现“人住好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本实施意见致力于促进济南市绿色建筑发展,着重通过鼓励满足现行评价标准的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城市建筑品质。
(一)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围绕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与创新等重点内容,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打造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二)推广健康建筑发展。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广健康建筑建设,建设一批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为居民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居民身心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大幅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显著降低建筑能耗。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经验。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
(四)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三、支持政策
1.通过验收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获得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群团组织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或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中可获得加分。
2.在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前提下,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予以落实。
3.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中购买预制部件部品的资金,计入工程开发建设投入资金,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完成基础工程,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下调10个百分点。
4. 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建筑单体,建设单位可合理申请分段、分项验收,确保隐蔽工程完成之前,达到标准要求。
5.在大气污染II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在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情况下可不停工,但应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施工机械,且不得从事土方挖掘、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拆除、切割、搅拌等室内外作业。
6.对于不接入市政供热管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且可再生能源供暖设备的装机容量占供暖系统设计热负荷60%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配套费额度的资金奖补,具体奖补政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7.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8.支持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创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新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关键技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技术产品通过省级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后,审查意见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依据。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同一套型可设计多种户型供购房人选择,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作为工程验收、房产测绘的依据。
9.将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支持银行和地方金融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等方式给予支持。
10.已取得土地、规划等建设手续,尚未动工建设或尚未竣工验收并具备条件调整的项目,经设计变更为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建筑容积率支持政策除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市场推广机制
1. 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鼓励优先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形成市场推广机制,培育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产业链条。
2.加强从业人员在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夯实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技术和人才基础。通过综合应用BIM、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应用等先进技术,保证城市建筑品质提升所需的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
3.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市民树立良好的建筑节能意识和品质消费观念,提高社会各界对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认知度、认同度。建设单位在项目交付阶段,应将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主要性能指标予以公示,接受使用者等各方监督。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
1.严把设计关。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分项设计专篇,按照所享受支持政策的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图专项论证审查,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口。
2.严把施工关。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高品质建筑有关内容进行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确保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3.严把验收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相应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竣工验收不得通过。
4.强化闭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评价、运行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指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全过程闭合管理体系。
5.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对未满足规划条件意见及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且已享受支持政策的建设项目,依法追究相应企业的违约违法责任,达到失信标准的,依法依规计入企业信用信息。
6.完善论证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参与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论证、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提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规划咨询以及科研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确定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纳入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在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技术咨询意见。
发改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资金补贴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咨询意见,落实建筑容积率支持政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咨询意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