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征集氢能、储能、“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微电网等能源领域重点技术和产品设备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浏览次数:4065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传统能源领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战略性能源领域、能源基础材料领域、其他领域。
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明确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深度开发利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与传输,储能、“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微电网等。战略性能源领域包括氢能与燃料电池等。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的通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积极推进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现就征集2020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传统能源领域。煤矿深度勘探开发、采掘机运通、充填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矿区地热能利用,煤矸石、矿井水、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精细勘探、油田特高含水期提高采收率,汽柴油清洁增效技术应用等;智慧能源控制、电能质量综合治理,余热余能回收梯级利用,机组灵活性改造、燃烧系统优化,粉煤灰综合利用等。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干热岩等)、空气能、海洋能、风能等深度开发利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与传输,储能、“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微电网等。
3.战略性能源领域。核电燃料、建设、运行和延寿方面,高清洁、高能量密度特种油品,氢能与燃料电池,超导输电,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等),深海与非常规油气等。
4.能源基础材料领域。高温材料、电池材料(质子交换膜、催化剂、扩散层、双极板)、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等。
5.其他领域。适用于能源行业节能效果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新技术、产品和设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且技术成熟、先进适用或能够反映能源领域需求。
3.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应用范围广、推广潜力大。
4.2019年已经申报的项目,不再受理。
三、结果运用
按照“推广应用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
1.推广应用类。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有需求、有市场,有成功的典型案例,可大范围推广应用。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进行重点推介,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
2.示范试验类。有一定技术积累,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但工艺路线、经济性和市场可接受性有待实践检验。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示范工程,择优给予支持,提高成果转化率,加快产业化步伐。
3.集中攻关类。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特别是在新旧动能转换、绿色循环低碳等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大需求。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科技创新计划,择优给予支持,重点予以突破。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撰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附件1),填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附件2、3、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认真把关,初选后择优推荐,各市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省属单位、行业协会(学会)控制在5个以内,并填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汇总表》(附件5),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获得推荐的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省能源局分厅-服务事项-公共服务“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中申报。同时,将书面材料(申报文件、填写的附件1-5)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需刻制光盘)于9月22日前统一报至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未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