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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未来三年将投资1176亿元实施29个电力能源项目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浏览次数:189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在能源提升工程这一类别中,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共29个,估算总投资117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60亿元。

         能源提升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1.三年目标。武汉市城市电网初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襄阳、宜昌城市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其他城市电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构建“四纵三横”天然气输送通道,储气设施能力迈上新台阶,新增油气管道里程378公里、储气能力1.6亿立方米;建成“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新增煤炭储备能力658万吨。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能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2.主要任务。

         (1)加快电源点建设。围绕负荷中心,推进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仙桃电厂、随州电厂、荆州热电二期、襄阳燃机等大型高效电源项目建设。推进江坪河、白河、淋溪河等水电开发,积极支持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0万千瓦,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

         (2)推进“两线一点”实施。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5个特高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第二条特高压输电工程落点湖北并尽快开工建设;争取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2020年从18%提升至22%,“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

         (3)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外电疏散、三峡留存、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推进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建设,形成鄂西、鄂西北、鄂东分区分片的保供体系;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新增变电容量26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3000公里,着力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

         (4)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开工建设,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监利—潜江输油管道、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项目。统筹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运营,沿主干管道和长江布局,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重点建设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安山、白浒山和黄冈、宜昌等地LNG储气库,黄石LNG罐箱基地,形成潜江、武汉、鄂东三大储气基地。

         (5)煤炭储配基地建设。推进“浩吉铁路+长江水运”煤炭输送体系建设。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集交易、存储、混配、物流等功能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依托重点用煤企业建设中小型煤炭储配基地。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共29个,估算总投资117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60亿元。

         详情如下: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1日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抢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聚焦公共卫生体系、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城市、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十大领域,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十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王贺胜、杨云彦;牵头部门:省卫健委)。

         1.三年目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每个县(市)至少要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完成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病区(ICU)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主要任务。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健全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重点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省、武汉市疾控中心分别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市(州)级疾控中心至少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2)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重点抓好“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即高标准建设同济医院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系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等;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建设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做好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储备。部省属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编制床位的10%改扩建传染病救治可转换病区,武汉市按不低于1万张床位统筹设置可转换病区。其他市(州)依托1—2所区域内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各县(市)选择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通过建设,可转换病区床位从疫情前的不足5000张增加到3万张,重症监护病区(ICU)从疫情前的大约1000张增加到3000张以上,能够满足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救治任务。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门诊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独立的P2实验室,有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负压P2实验室。

         (3)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水、陆、空”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打造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完善院前急救系统,全省各市(州)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武汉市非中心城区打造“12分钟急救圈”,其他市(州)非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市、县两级急救中心建立独立的“120”指挥中心,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建立直属急救站点,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

         (4)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发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中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等作用,当好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50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远程视频终端、生化分析仪、胸片(DR)、彩超等常规医疗设备,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为24025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所有车载设备、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县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县级诊断”,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建设。

         (5)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建设中部地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推进与电子政务、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全省医疗资源信息一屏知家底、疫情和特殊病情一网全监测、资源调配一个平台管全省、指挥调度指令一键达基层,织密织牢保障人民健康的信息“天网”。同时,通过规范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等措施,力争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216个,估算总投资178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24亿元。

         (二)交通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曹广晶;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1.三年目标。新增高等级航道110公里,到2022年,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2150公里。完善水港、铁港、路港、机场集疏运体系,建成16条疏港公路,打造多式联运物流园,建成5个以上国家多式联运枢纽。建成一级公路1800公里、二级公路2700公里,全省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突破40000公里,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90%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万公里、危桥改造6108座。建成高速公路665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7525公里。全力构建运输机场“双枢纽、多支线”、通航服务广覆盖的机场布局体系,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8个。

2.主要任务。

         (1)水运发展。重点推进汉江雅口、孤山等枢纽项目建设,启动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王甫洲枢纽1000吨级二线船闸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碾盘山、新集等汉江枢纽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实施松西河、唐白河等省际南北大通道建设,基本形成以长江、汉江、江汉运河为主通道,其他连通性区域骨干航道为支撑的航运体系。

         (2)多式联运。重点推进S203黄石西塞至棋盘洲段改建工程、宜昌市猇亭区云池作业区至正大路连接线公路工程等疏港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粮食现代物流(武汉)基地粮食物流园、襄阳保税物流中心等物流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运输组织优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成果和经验,并在省内有条件地区进行复制推广。

         (3)干线公路。重点推进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G207荆门市桃园至子陵段等干线公路项目,加快G207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新改建工程(一期)等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全省国省干线公路达标行动,构建“布局完善、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国省干线网。

(4)四好农村路。打造“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基础网,基本实现补短提升、便捷畅通,推动交通与荆楚特色的乡村产业结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全省公路桥梁由应急管理转入常态管理。

(5)旅游交通。5A级景区实现两种以上快速通达方式,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

(6)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宜都至鄂湘界段、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鄂州至咸宁、武汉至阳新、武汉至大悟、宜都至来凤、燕矶长江大桥等一批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扩容提质、内外相通”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

         (7)民航机场。全面建成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荆州机场、宜昌机场改扩建、麻城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改扩建、襄阳机场飞行区改扩建、恩施机场迁建以及竹山、枝江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建设。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435个,估算总投资约3777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884亿元。

(三)水利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万勇;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1.三年目标。围绕全省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启动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加固堤防3100公里,治理崩岸268公里,进一步完善长江、汉江防洪工程体系,确保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10—50年一遇;新增供水能力9.7亿立方米,不断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加排涝流量1215立方米每秒,进一步增强重点易涝地区排涝能力,改善、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00万亩,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新增或改善农村供水人口1000万人,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主要任务。

(1)防洪提升工程。实施碾盘山、姚家平等2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推进洪湖东分块、杜家台、华阳河等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开展汉江、府澴河、富水等12个主要支流和53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实施长江崩岸治理项目19个;对长湖、白潭湖、菱角湖等25个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湖泊实施防洪达标工程建设;对48个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8条重点山洪沟进行加固治理。

(2)骨干水源工程。推进引江补汉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引隆补水等工程开工建设,实施十堰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骨干引调水工程;在主要干旱缺水地区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总库容21445余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8060余万立方米)。

(3)灌排提升工程。启动蕲水灌区、浮桥河灌区、太湖港灌区新建扩建工程;开展漳河、宜昌东风渠、襄阳引丹等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110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对59处重点大中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增效扩容;对新洲龙口闸、应城龙赛湖闸等5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推进4个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4)农村供水工程。启动79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27个,估算总投资173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485亿元。

(四)能源提升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1.三年目标。武汉市城市电网初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襄阳、宜昌城市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其他城市电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构建“四纵三横”天然气输送通道,储气设施能力迈上新台阶,新增油气管道里程378公里、储气能力1.6亿立方米;建成“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新增煤炭储备能力658万吨。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能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2.主要任务。

(1)加快电源点建设。围绕负荷中心,推进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仙桃电厂、随州电厂、荆州热电二期、襄阳燃机等大型高效电源项目建设。推进江坪河、白河、淋溪河等水电开发,积极支持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0万千瓦,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

(2)推进“两线一点”实施。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5个特高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第二条特高压输电工程落点湖北并尽快开工建设;争取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2020年从18%提升至22%,“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

(3)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外电疏散、三峡留存、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推进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建设,形成鄂西、鄂西北、鄂东分区分片的保供体系;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新增变电容量26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3000公里,着力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

(4)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开工建设,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监利—潜江输油管道、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项目。统筹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运营,沿主干管道和长江布局,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重点建设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安山、白浒山和黄冈、宜昌等地LNG储气库,黄石LNG罐箱基地,形成潜江、武汉、鄂东三大储气基地。

(5)煤炭储配基地建设。推进“浩吉铁路+长江水运”煤炭输送体系建设。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集交易、存储、混配、物流等功能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依托重点用煤企业建设中小型煤炭储配基地。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共29个,估算总投资117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