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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立案处罚1000家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次数:210
         截至2020年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5307件,受理有效举报11870件,经合并重复举报后转办10302件。已办结5065件,阶段办结2505件;

立案处罚1000家,罚款7905.57万元;

立案侦查57件,拘留50人。

目前,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

本文来梳理一下,第二轮第二批中央保护督察启动的时间线:

1、2020年7月30日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安排部署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上提到,扎实做好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准备工作,要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察效能。

2、2020年8月21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被督查省(市)、部门和集团公司。申明包括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简化督察接待安排、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严禁搞“运动式”整改、严禁应付督查的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等一系列要求。

3、2020年8月27日

生态环境部透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同时公布了7个督察组的名单。

4、2020年8月28日

生态环境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情况汇报,明确督察进驻有关要求。会议表示,要持续深入推进督察制度的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梳理,将行之有效的、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固化为制度。

并且认真开展好首次部门督察试点,探索经验做法,总结凝练工作模式,为今后推进部门督察打下坚实基础。也要紧盯被督察对象责任落实情况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聚焦重点,依据被督察对象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督察,力戒形式主义,简化督察流程,优化督察程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会议还强调,要将巡视整改工作贯穿督察全过程、一体推进,有力有序边督边改、实改真改,严禁“一刀切”和“问责泛化 ”。

5、2020年8月28日

生态环境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第二轮第二批中央保护督察对有关部门开展督查聚焦3个方面,在督察方式方法上作了针对性调整,特别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而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试点,是因为两个部门在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

【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6、2020年9月1日

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截至9月11日,第二轮第二批各督察组均已进入下沉工作阶段。这个阶段,各督察组将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采取暗查暗访和蹲点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截至9月21日,各督察组已基本完成下沉工作任务。

纵观2015年《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制度,同年启动河北试点以来,我国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第一轮“回头看”、第一轮第二批、第二轮第一批跨越4年的环保督察行动。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累计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个,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共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约1.89万个。

在所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手段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最有力,成效也最明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

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常态化环保督察行动中,让美丽中国的蓝图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