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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立我国首个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发布日期:2015-10-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林火灿  浏览次数:211
       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近日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以下简称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蒙西电网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用户的输配电价,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测算的、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和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对电网企业进行了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为促进经济增长,内蒙古自治区将核减的成本空间主要用于降低蒙西电网大工业电价,降价金额约26亿元。

蒙西电网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考虑了交叉补贴因素,明确电力用户要按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支付含交叉补贴的输配电价,有利于减少输配电价改革对居民和农业电价的影响,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稳妥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要确保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并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 内蒙古 电网独立输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