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
发布日期:2020-10-16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浏览次数:212
近日工信部在回复政协委员《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时指出,下一步,能源局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保障各类新能源车充电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03号(工交邮电类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宋华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为了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部于2019年初启动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修订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2020年6月15日公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举措,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油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前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预计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强化资金保障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并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2020年保持大部分技术门槛要求不变;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中央财政从2019年开始,对符合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2020年已开展2次推广车辆补贴资金清算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并采取增加清算频次、及时拨付补贴等有力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财政部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予以支持。中央财政已经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国家已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充分利用现有政府性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和项目。
三、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的建议
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发布实施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产能合作等方式,加快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推动汽车产业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和产业联合体。同时,强化对地方和企业的产能利用率要求,严格事中事后监管,遏制一些地方、企业盲目投资扩能,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
一是先后批准建设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通过专项资金部署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支撑平台提升测试验证能力,2019年共支持38个平台项目,其中涉及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多个方向。
三是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领域学科布局,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标准及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同时,加强高端和适用人才培养。
五、关于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建议
交通运输部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为重点,将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好地推广应用。总体上看,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广应用规模远超预期。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40.9万辆新能源公交车,43万余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提前实现原定于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6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目标。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201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了“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等目标任务。
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2019年6月,联合十二部门和单位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明确了“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等重点任务,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此外,先后在全国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交通工具应用作为创建考核指标之一,充分发挥新能源公交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联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油价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数量挂钩,并从中央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运营补贴。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国家层面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早换早补、多换多补等支持政策。
四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编制《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等标准,修订《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为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标准技术保障。关于您提出的探索新能源汽车允许使用公交专用道等路权政策,公交专用道是落实公交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的重要举措,对属于集约化出行的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应当予以支持。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32.1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31.9%;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居民专用充电桩76.3万个;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2018年,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分析充电需求场景,优化车桩匹配,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指导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千方百计解决老旧居民区充电桩、城市中心公共充电设施等建设难题,补齐充电网络短板,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充电设施用电需求,要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为私人用户提供建桩充电保障。下一步,能源局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保障各类新能源车充电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2015年底,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奖励资金根据地方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切块下达,地方可统筹用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2018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调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的方式,要求地方取消地方购置补贴、转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和使用等方面。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