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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打造4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发布日期:2020-10-26  来源:农村新报    作者:董园园  浏览次数:227
         从10月22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视频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将打造40个重点县、塑造1-2个全域全量化利用县。对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只要达到“8个1”,都可以申报重点县项目资金。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肖伏清表示,将在主体带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典型示范、考核评估、政策保障6个方面加大力度,打造40个重点县、塑造1-2个全域全量化利用县,争取到2023年,全省秸秆收储运体系初步完善、“五化”高值利用形成适度产业规模、多层级扶持政策体系稳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稳定在95%以上。未来几年内,湖北省还将引进10家亿元级秸秆深加工企业,培育50家千万元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对照上述目标,湖北省将对先期公布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只要达到“8个1”,都可以申报重点县项目资金。

“8个1”,即1套准确的秸秆资源台账、1套得力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班子、1套刚性的补助政策、1套完善的实施方案、1套高效的收储运体系、1项核心的技术模式、1批成熟的示范工程、1套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8个1”在18个秸秆利用重点县试点、分批次分重点抓其他县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73%,综合利用模式初步建成。

目前,全省各地分别成立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工信(经信)和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在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已形成完整体系: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牵头管理和总体协调,耕肥管理机构负责秸秆肥料化利用,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负责秸秆直接还田,畜牧管理机构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种植业(或蔬菜)管理机构负责秸秆基料化利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秸秆能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