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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提升三代核电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作者:郑徐光  浏览次数:1173
           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了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的海南昌江二期、浙江三澳一期两个核电项目,为核电发展注入了新的信心和动力。围绕“华龙一号”新项目核准的意义、我国核电发展主要成绩、当前核电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四五”核电发展目标及建议等话题,本文展开了调研。

“华龙一号”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

积极稳妥推进核电项目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增强能源支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综合多位业内人士观点,此次核准这两个项目具有多方面意义。

其一,说明“华龙一号”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目前国内6台、国外2台“华龙一号”机组正在顺利建设中,还有2台核电机组已核准待建,“华龙一号”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预计今年年底并网发电,现在又核准4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这说明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核能产业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二,拉动内需,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粗略计算,一个2台百万千瓦级机组的核电项目投资大约为400亿元人民币,年发电收入近100亿元人民币。海南昌江二期、浙江三澳一期两个项目4台机组,有效总投资超过700亿元,可以有效拉动内需,带动大量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实现“六稳”的重要举措。

其三,利于推动我国“华龙一号”走向国际市场。两个核电项目采用中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国产化率已达到85%以上,并在首堆基础上进行了设计优化和工程验证,设计和建设经验得到反馈,这将巩固和提高我国三代核电技术的比较优势,更加有效推动我国“华龙一号”走向国际市场。

已形成每年8~10台套主设备国产化制造产能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大陆在运核电机组已达47台,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等8个省18个核电厂中,总装机容量达到4870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三。在建14台,总装机容量1550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一。已核准待开工核电机组2台,装机容量241万千瓦。今年9月份,海南、浙江两核电项目4台机组核准,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建成投运。2019年我国核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4.88%,低于世界10%的平均占比水平。

目前,我国已建成了秦山、大亚湾等13个核电基地,自我国第一座核电站发电以来,47台机组累计运行383堆年,没有发生2级以上核事故,核电安全总体水平位居国际先进行列。具备了核电自主创新和自主设计能力,实现了核电技术由“二代”向“三代”的跨越,实现了与世界同行并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技术“华龙一号”及国家重大专项“国和一号”;形成了每年8~10台套核电主设备的国产化制造产能;具有同时建造30多台核电机组的工程施工能力。建立了较为完整、自主的核燃料循环产业链,核燃料生产与供应能力满足核电发展的需要。已完成初可研阶段的核电厂址总规划容量约4亿千瓦左右。总体看,我国核电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

核电经济性面临更高要求

9月22日,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为我国核电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策环境,意味着我国未来能源发展必须加快向清洁低碳转型,核电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这主要基于核电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环保方面,核电不产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不排放二氧化碳,放射性气体液体均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水平以下,具有可再生能源的清洁低碳属性。二是核电具有运行稳定、可靠、换料周期长等特点,适于承担电网的基本负荷及必要的负荷跟踪,是目前唯一可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的基荷并具备一定负荷跟踪能力的电源。三是天然铀能量密度大,易于储存,具有准国内资源属性,有助于提高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四是核能还可在清洁供暖、海洋开发、空间探索、海岛及特殊偏远地区供电、海水淡化及工业供汽等诸多综合应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我国核能产业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法规标准有待完善、产业发展不稳定、公众沟通有待加强等问题。

需特别强调的是,核电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一方面,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正持续降低,而近10年来,由于产业升级、安全性要求提高等诸多因素,我国新建三代核电机组的发电成本却升高了。另一方面,核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占比正在提高,交易电价有不同程度降低,而且核电机组参与调峰,存在导致机组运行可靠性降低的风险,还会造成核燃料的浪费,增加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和处理量。2019年,全国核电累计上网电量3263.24亿千瓦时,其中市场交易电量107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市场化比例约33%,较2018年提高约8个百分点。这对核电经济性提出更高要求。

正积极推动我国自主核电技术出海

近年来,我国核电“走出去”东风劲吹,目前取得诸多积极进展,但除出口到巴基斯坦的6个核电机组,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口核电机组到其他国家。

接下来,我国将积极推动自主核电技术出海。中核集团稳步推进巴基斯坦C-5项目、阿根廷压水堆核电项目、约旦高温气冷堆项目合作。中国广核集团稳步推进“华龙一号”海外认证:在英国的通用设计审查(GDA)认证工作第三阶段进展顺利,即将开展第四阶段工作;欧洲用户要求认证(EUR)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多国技术认证(MDEP)启动相关工作。国家电投集团与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集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第三方核电市场开发、研发设计及工程建设领域务实合作。华能集团以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为依托,向泰国、阿尔及利亚等国展示技术特点和优势。此外,我国核电企业在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孟加拉国、斯洛文尼亚、泰国等国的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技术推介、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持续扩大。

“十四五”推动三代核电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比较优势

2020年2月底,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呈报了《关于统筹推进新时代核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建议》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五”核电发展总体目标是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取得重要进展。

核电装机目标和经济性指标上,到2025年,核电在运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比目前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核电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量的6%,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在建规模接近4000万千瓦。批量化建设的三代核电每千瓦建成价15000元左右,核电上网标杆电价在0.40元/千瓦时左右,具有市场竞争的比较优势。

先进核能科技创新上,20万千瓦高温堆、60万千瓦快堆示范工程相继建成并实现满功率运行,开展商业化推广工程深度优化设计工作;掌握小型模块化核能供热堆、海上浮动堆等关键技术和工程化设计技术,建设相关示范工程。

核电装备制造上,攻克核电领域“卡脖子”技术,全面实现核电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制造;核电成套装备供应具有全球竞争力。

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完善上,原子能法、核损害赔偿法、核电管理条例、乏燃料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发布,基本形成我国三代核电技术的标准体系。

为此,报告建议:一是推进先进核电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稳定建设节奏,优化布局,加强厂址开发与保护,开展核能多用途推广应用。二是促进核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及装备创新发展。三是建立稳定的天然铀供应保障体系。四是优化核燃料加工产业布局、完善产业政策。五是推进核燃料循环后段产业体系建设与能力布局。六是加强核安全保障、管理与监管。七是完善核能法律法规体系,为核电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与发展环境。大力提升核电经济性。

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廷克看来,从核电企业自身来讲,唯有增强市场主体意识,降低工程造价、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提升核电项目经济性与市场竞争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政策层面,要充分考虑核电机组不宜频繁、深度、长期参与负荷调节的特点,让核电适度有序参与电力市场竞争。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保障核电带基荷满发,7000小时以上的电量可参与电力市场竞争,执行市场化电价。同时,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核电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