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生态环境部门通报5起涉气环境违法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湘潭在线 浏览次数:608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湘潭经开区5起涉气环境违法案例。
湘潭经开区周边异味扰民问题由来已久,群众对此投诉较多,市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为此,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2日至22日在湘潭经开区开展了为期20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气型污染源,采取部门入企检查、定点监测检测、雷达走航巡查等多种“人机结合”方式,对湘潭经开区范围内涉气企业进行全天候24小时“地毯式”排查与监测,重点检查了开源路—莲城大道—金井路—九华大道闭环内的涉气企业。这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巡查企业100余家次,立案处罚企业5家,罚款30万元,自行退出企业1家。
立案处罚的5起案例分别是:湖南中石机器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内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处罚金额15万元,责令整改;湖南南电电气有限公司九华分公司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内收集处置,行政处罚8万元并责令整改;湘潭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沉淀池废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行政处罚3万元并责令自行停产整治;湖南汉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行政处罚2万元并责令整改;湖南九华碳素高科有限公司喷淋塔废水循环废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行政处罚2万元并自行停产整治。
自行退出的企业为达明机械,该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较严重,且不符合审批条件,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其自行退出。目前,企业已自行退出。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彻底解决了湘潭经开区异味扰民问题,使当地大气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环境投诉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