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综合能源服务纳入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张胜杰 浏览次数:282
尤其建议,要把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实施途径,着力综合能源系统的建设与运行。
当下,综合能源服务已经成为拉动经济绿色发展和促进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成为各大能源企业的战略布局重点。
然而,作为一个集多种能源技术、多种业态于一体的能源产业新业态,面对当前核心技术需攻克、企业短期和长期效益难统筹、商业模式待创新等问题,综合能源服务的潜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何得到最大程度挖掘?就此问题,近日记者专访了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院长)、党委书记张运洲。
产学研体系建设亟待提升改进
记者:综合能源服务涉及领域众多,在技术的“软”“硬”件方面,目前还存在哪些掣肘?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张运洲:据我观察,目前我国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平台技术为代表的“软科技”方面,以及关键设备、核心元器件、特殊材料等“硬科技”方面均尚未实现完全自主研发,仍主要依赖进口,从而导致综合能源服务成本居高难下,甚至成为制约发展的“卡脖子”问题。
此外,在产学研体系建设方面,当前,我国科研院所未能充分考虑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实际应用的客观需求,产学研合作主体理念不同,导致综合能源系统能效整体偏低,亟待提升改进。
建议相关部门牵头组织集中优势力量针对性开展技术攻关,同时出台指导管理办法,完善产学研高效协同与科技交流机制,进一步明确科研机构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在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力,并将“成果转化”作为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奖励与科研机构考核的关键指标,以此督促尽快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
能效提升和项目收益需要统筹兼顾
记者:虽然长远看,综合能源服务既可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又能满足其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但从不少项目实践看,短期回报并不理想,您认为企业在拓展业务过程中该如何兼顾?
张运洲:的确,现实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些项目由于初期投资大,需10年左右的投资回收期,导致市场接受程度整体不高。
例如,工业园区能效提升一般属于重资产投资,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般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优先追求目标,应在提升能效和预期效益之间实现平衡。
首先,政府应鼓励综合能源服务企业致力于能效提升空间大的项目,制定专项补贴政策,打破体制壁垒,有利于全社会节能减排;其次,综合能源服务企业要统筹兼顾项目能效提升和项目收益的平衡;第三,对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考核要远近结合,不能偏重于短期内回报,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经营目标与环保目标的契合程度。
记者:目前,业内人士普遍反映,商业模式的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能源服务商业价值的发挥。在您看来,近期综合能源服务在哪些方面还有创新的空间?
张运洲:综合能源服务涉及实物资产和数字资产两大领域,并且服务对象类型多样、需求独特,传统商业模式难以满足需要。除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托管服务、设备租赁、EPC、BOT等常规模式外,还需要企业提升个性化、定制化解决方案供应能力。
比如,综合能源服务与先进技术耦合程度较高,企业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逐渐形成咨询规划、能效优化、多能供应等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并依托数据挖掘技术,不断丰富用户画像,针对不同用户制定个性化定制化解决方案,提升用户粘性及满意度等。此外还可通过打造“平台+生态”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模式升级。
建议以增量市场为突破口
将综合能源服务纳入专项规划
记者:综合能源要发展,规划需先行。对此,您有何建议?
张运洲:综合能源服务涉及能源品种和管理部门众多。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因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发展弊端尤为突出:一方面,不同能源系统及不同地域间体制壁垒仍未有效打破,存在较大协调难度;另一方面,能源市场等关键机制建设有待提升,各市场主体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对此,个人建议,要加强能源法律体系建设,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能源交易市场,促进综合能源服务与能源市场良好互动。
建议以增量市场作为体制改革突破口,带动和引导存量市场变革。可将新建商业楼宇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增量市场作为体制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建立与之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应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促进不同主体深入协同合作。在此基础上,向存量市场延伸。
尤其建议,要把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实施途径,着力综合能源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已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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