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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十四五”规划建议瞄准新能源
发布日期:2021-01-06  来源:中国改革报    作者:焦红霞 吴昊  浏览次数:500
           各地近日陆续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均成为“高频词汇”

近日,各地陆续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均成为“高频词汇”。地方“十四五”规划建议聚焦新能源,正在为能源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主基调。

在业内看来,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密切相关。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以风电、光伏为首的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在能源转型期间必将担当大任。他表示,“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地方规划聚焦新能源

在地方发布的规划建议中,以技术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发展成为重点。其中,北京市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海南省则旨在建设清洁能源岛,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继续成为各省关注的焦点。作为“三北地区”重要省份的黑龙江,明确表示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争取建设以该省为起点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地)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县(市)全覆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云南省也提出,加快布局绿色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源网荷”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就地消纳,完善能源产供销储体系。

此外,山东、陕西、辽宁、广西、吉林等多省份明确对氢能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山东省指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陕西省提出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吉林省则明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在中央‘3060目标’的背景下,近期出台的地方规划建议都显示了各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热情,将给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带来很大的机遇。”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认为,未来,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并通过政策机制的保障以及在新能源并网方面予以支持来推动新能源更好地发展。他表示,地方政府要把一些痛点、难点解决掉,比如光伏用地政策,“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横亘在光伏行业发展面前的重要的拦路虎,也是造成光伏非技术成本比例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建议地方政府对光伏用地政策进行明确,并尽可能降低光伏的土地使用成本。”

在秦海岩看来,“十四五”时期,要向地方、行业明确传导压力、传导任务,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他强调,应将配额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并逐年提高消纳权重。建议参照节能减排指标考核办法,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指标与节能减排指标进行强挂钩,并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地方应将配额制层层分解到县市级政府。

风光储氢前景受期待

从我国长远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近期地方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建议,都被业内视为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机遇,风、光、储、氢等行业发展前景备受期待。在风电领域,秦海岩表示,“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研究成果《中国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十四五’时期需新增风电装机2.5亿千瓦,这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低要求。”

秦海岩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已具备实现新增风电装机2.5亿千瓦的条件,中国风电技术可开发量超过55亿千瓦,技术开发量不存在“天花板”;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技术经济可行、实践经验成熟,因此并网技术问题不构成对“十四五”新增风电装机目标的制约;此外,我国风电产业基础足以支撑上述“十四五”新增装机目标。

对于光伏行业,刘译阳告诉记者,“按照‘碳达峰’目标测算,‘十四五’期间,每年光伏新增装机应达到70GW左右,‘十五五’期间应达到100GW左右,才能满足到2030年达峰的要求和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的目标,而历史上最高年装机量为53GW,所以未来光伏增长空间将十分明显。”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随着储能成本的下降和氢能产业的发展成熟,未来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和氢能的融合也成为发展趋势。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刘潇潇认为,当前,风电、光伏技术的进步已推动了成本的大幅下降,而智慧能源也跨入了实践阶段,为未来更长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行业瓶颈的破解,我国将进入新能源大幅替代化石能源阶段,未来将需要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等技术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刘译阳看来,目前“光伏+储能”已经成为发展趋势,随着电化学储能发展规模的扩大、成本的降低和应用场景的增多,预计在“十四五”末期,成本进一步下降并与储能发展相结合的光伏,将不仅在发电价格方面,还可以在发电质量方面与传统能源媲美。他同时表示,随着氢作为储能介质的成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将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解决方案。

转型加速助力“碳中和”

从更长远的视角来看,我国向世界作出的“碳中和”承诺,将是我国未来能源转型最核心的任务。秦海岩向记者表示,实现“3060”目标,不仅是一个环境治理问题,也是未来中国向绿色发展转型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的政治问题。

秦海岩进一步表示,为实现该目标,需要国家立刻围绕电力、建筑、工业、交通等行业展开具体行动,一方面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电气化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快速、大规模地推广低碳能源和脱碳技术,构建规模更大、更清洁化的电力系统。他指出,随着能源转型进入快车道,各方应形成新的认识,以新思维看待可再生能源产业。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秦海岩表示,应建立稳定持续的绿色电力消费市场。通过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激活绿色消费市场,并通过消费侧带动绿色能源生产,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保持稳定增长的动力源泉。还需建设100%绿色能源消费城市试点。结合“能源双控”“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等现有机制,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社区等。

为此,秦海岩建议,在工信部领导下制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在全国推广绿色产品标签认证,建立绿色信用体系,给予绿色产业和企业适当的荣誉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结合国家提出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倡导全社会使用绿色电力。推行绿色电力消费标识,参考能效标识,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使用绿色电力生产的产品,对购买具有绿色电力消费标识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补贴。

“实现‘碳中和’的手段无外乎三条——提高能效、能源结构调整和增加碳汇。”刘潇潇表示,“在2060‘碳中和’目标召唤之下,开启‘十四五’能源转型发展大幕的关键在于‘两个统筹、三项布局’,即统筹好经济发展和转型之间的关系,统筹好各个能源品种之间的关系;做好需求侧改革布局,技术攻关布局和市场机制建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