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煤电整合初步收官 对电力市场建设影响有限
发布日期:2021-01-13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赵紫原 浏览次数:255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国电电力发布《国电电力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转让公司所属七家煤电企业股权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新疆地区将无火电资产。
西北煤电整合方案实施一年有余。国资委2019年底披露《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去年5月下发《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首批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西北五省区48个煤电项目除8个暂不划转,其余按照“一省一企”实施整合;其中38户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划转,2户在建项目在竣工后一年内划转。
据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甘肃、陕西、青海、宁夏四省区煤电厂管理权移交去年9月底已完成,新疆区域也于12月完成,西北煤电整合初步收官。
(来源:中国能源报 文丨赵紫原)
01
西北煤电纾困迫在眉睫
煤电连年大幅亏损已不是新闻。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市场建设主管赵克斌指出,产能过剩、煤价高企等因素导致煤电企业亏损态势不断蔓延,大部分煤电企业长期靠母公司“输血”。
一现象在西北地区尤为突出。上述《方案》指出,截至2018年,5家电力央企共有燃煤电厂474户,装机5.2亿千瓦,资产总额1.5万亿元,负债总额1.1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3.1%。其中亏损企业257户,累计亏损379.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额88.6%。五大电力央企的煤电业务均有数十亿至上百亿的亏损额。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表示,除煤电产能过剩、市场竞价加剧外,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是西北地区煤电整体亏损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甘肃为例,截至2018年底,省内19家煤电企业整体累计亏损达176亿元,有4家资产负债率高于200%,有8家累计亏损超过10亿元。其中,大唐甘肃公司因累计巨额亏损80亿元,大唐甘谷电厂已停产三年多,连城电厂停产两年多;兰州西固热电公司负债率高达269%,被列入国资委挂牌督导‘僵尸’企业名单,已经影响到甘肃省重点企业工业供热供汽保障。”赵克斌说。
青海省政协副秘书长张周平曾在去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整合西北煤电意在纾困。“国资委发布的西北五省区煤电资产整合方案,将外部的行业矛盾进行企业内部化处理,在企业内部建立煤炭和发电板块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有利于扩大企业煤矿生产经营和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性。同时,有利于企业内部发电权置换,提高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国有资本同业恶性竞争,实现企业自救。”
02
对电力市场建设影响有限
对于西北煤电整合,业内一度出现明显争议。支持者认为,这是解救煤电最高效的方式。但也有观点认为,整合将形成寡头市场,导致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的省级电力市场建设折戟。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省一企”的情况在我国早已存在。“例如浙能之于浙江、广东能源集团之于广东、皖能之于安徽,这些地方的电力市场并未失灵,一家煤电企业下面还有若干电厂,这些电厂在现货交易中是平等的竞争关系。况且,现行市场和电力市场是两个概念,现行电力市场大多数成交电量没有曲线,现货市场交易量仅占整个电力市场的5%。”
陈皓勇认为,在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缓慢的情况下,通过资产优化重组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并淘汰落后产能,应为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电力市场化改革不能‘为市场而市场’,重组的只是煤电央企,还有其他市场主体存在。”
赵克斌认为,西北煤电整合的矛盾点在于,要生存还是要市场。“一个企业的生存可以在市场中优胜劣汰,但行业系统性生存绝不可袖手旁观,僵尸企业撑不起电力市场建设,利用行政手段处僵治困实属无奈之举。”
在卓尔德环境研究(北京)中心主任兼德国能源转型智库高级顾问张树伟看来,电力市场建设在西北地区并无进展。“西北电网呈现出显著不同于其他区域电网的特征,可大致总结为‘超高压、大机组、大电网’。这一物理系统与社会经济运行脱节,在此基础上构成的市场,成本可能大于收益,如何处理‘沉没成本’与搁置损失是绕不过去的问题。”
03
严格监管防止“店大欺客”
针对西北各省区有可能形成发电侧寡头,陈皓勇指出,可通过打破省间壁垒和建设西北区域电力市场来解决。
张树伟则表示,西北地区受自然资源禀赋、地理条件与负荷需求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全国独一无二的330kV与750kV电压等级。“利用西北煤电重组的契机,重组上下游形成一体化的电力公用事业集团,成为类似南方电网一样的试验田,改进电力经济调度方式并停止僵直外送,将为西北地区实现更低电价目标带来巨大契机。”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西北煤电整合客观上可能造成“市场力”探头。“在过去两三年的现行市场之中,确实存在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火电企业在长协交易时,利用市场占有率优势刻意抬价的现象。但这种现象是在特定情况下偶发的纯市场行为,大多数情况是火电企业因让利被压价太多,在后续交易中提价、减少让利,整合后确实会避免恶性竞争。”
对此,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智库中心主任夏清指出,需要对垄断方多加监管。“虽然各省还有一些其他火电企业,但占比不大,售电公司在一家独大的发电企业面前没有议价权,买卖信息不对称,恐会出现‘店大欺客’的情况。这样一对多的市场结构下,更需要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