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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浏览次数:229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能监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称用户实际响应量低于中标容量的70%的,不享受电能量补偿费用,启动紧急型需求响应时,应邀用户的实际响应量满足方案要求的,当月可获得容量补贴。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有关企业:

供暖季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叠加寒潮天气影响,全省用电需求增长迅猛,全网冬季用电负荷13次刷新同期历史记录,最高达到8862万千瓦,同比增长22.4%。全省电力供需呈紧平衡态势,如遇电煤供应短缺、雨雪冰冻或持续极寒天气,部分区域可能出现短时供电缺口。为积极应对缓解电煤供应偏紧形势,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现就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电力供需平衡衔接

全面压实电力企业电力生产供应主体责任。发电企业要千方百计提高电煤库存,加强设备运维,提高机组出力。电网企业要超前研判用电负荷走势和供需平衡形势,精心安排调度计划,优化电网运行方式,争取省外来电稳定送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围绕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全省电力生产供应形势总体稳定。

二、科学引导电力需求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密切跟踪关注电力供需平衡形势,科学统筹电力热力生产供应,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引导用户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合理用电,适当控制辖区内景观亮化工程等用电,鼓励有条件企业主动错避峰生产,最大限度控制不合理用电,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暖需求。

三、提升需求响应能力

《2020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鲁发改能源〔2020〕836号)(以下简称方案)有效期延至2021年需求响应方案出台,方案规定的“用户实际响应量低于中标容量的80%的,不享受电能量补偿费用”暂调整为“用户实际响应量低于中标容量的70%的,不享受电能量补偿费用”,启动紧急型需求响应时,应邀用户的实际响应量满足方案要求的,当月可获得容量补贴。供电缺口较小时,省里将优先启动需求响应,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做好政策解读,组织企业踊跃参与,努力实现轻微缺电不限电。

四、严格执行有序用电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根据季节负荷特性和用户行业用电特点,组织当地供电公司开展用户用电负荷摸排和错避峰能力评价,进一步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分级开展模拟演练。当供电缺口较大超出需求响应能力时,按程序启动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执行错避峰、停限产等生产调整措施,确保电力短缺时控得住、供应增加时放得开。

五、政企协同保障可靠供应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指导电网企业合理引导舆情,积极回应社会诉求。2021年春节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保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落实,密切协作配合,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为全省人民欢度佳节提供稳定可靠电力供应。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周蕾 ,0531-51783330;省能源局 孙伟,0531-68627752;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秦承龙, 0531-80125799;潘佳 0531-80126234。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