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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业“十三五”定调一放一收
发布日期:2015-10-13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219
       随着鼓励政策再加码,光伏快速发展的基调已定。然而,不可否认,我国光伏业仍存在产能过剩、良莠不齐等问题亟待解决。

昨日,工信部电子司电子基础处副处长金磊在2015中国光伏领袖峰会上表示,“十三五”规划除了将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外,还将推动光伏行业规范的逐步完善、优化光伏产业布局等,而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亦表示,光伏补贴八年内不会停止。

卓创光伏分析师孟鹏认为,由于光伏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光伏发电难与火电相比,补贴能减轻光伏企业的负担,补贴政策将持续的消息对光伏业而言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他指出,按照现行标准,集中式光伏发电方面仅补贴并网部分电价,并网的电价每千瓦时在0.9-1元之间,而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按照发电的总度数每千瓦时补贴0.42元,并网电费另算。

此外,新兴海外市场的逐步崛起也将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尽管日本欧洲仍是我国光伏组件的主要市场,但近两年,澳大利亚、南非、菲律宾、智利等光伏市场需求加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说。除了电价补贴外,孟鹏表示,出口方面光伏也会有退税,部分地区光伏玻璃的出口价格比国内还低,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不少厂家都热衷于出口。

“‘十三五’规划的另一个目标是提高转换效率、降低成本,到2020年,系统成本将达到每瓦5元以下,”梁志鹏说。金磊在发言时称,“十三五”规划将推动光伏业的规范运作、优化光伏产业的布局,他表示,今年8月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将在年内进行抽检,届时,在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质量管理等方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被剔除。

产能过剩、过度竞争、鱼龙混杂一直是国内光伏产业的几大主要问题。金磊指出,为了让整个产业能健康发展,工信部很早前就设下产业门槛,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2013年在光伏制造业产品出口受阻导致过剩的背景下,工信部出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称,符合行业规范的企业将继续享受国家出台的政策支持,而未合格的企业将面临兼并的危机。当时能进入名单的企业并不多,据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9月,共有400余家光伏企业进入了第一批申报名单,经过层层复核后,最终进入名单的仅有109家。而今年,随着工信部规范条件的修订,光伏制造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等标准逐步明确,第四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只有36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目前光伏产能过剩主要在装备环节,而不同企业间的光伏装备质量相差较大。随着技术、工艺、规模门槛的逐步提高,将有利于整顿目前产能过剩、产品良莠不齐的光伏业。

近两年,光伏企业的兼并重组是业内比较重视的问题。孟鹏指出,从目前的进度看,企业兼并的进程并不是特别快,而随着行情的逐步回暖,部分小企业又死灰复燃,他认为,由于光伏定价需要考虑研发技术等问题,小企业可以凭借低廉的价格得到优势。

“可以预见,光伏业将迎来新一波的并购重组潮”,林伯强说,“光伏企业的并购重组将以技术为导向,要求企业在能耗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而效率低的企业将会被并购重组。大企业将兼并中小企业,能淘汰行业的落后产能、稳定光伏价格,而大企业的技术较为成熟,光伏发电的收益也相对比较稳定,将有利于行业发展。”他认为,符合规范的光伏企业应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品牌等优势,对运营状况欠佳但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还应支持光伏企业的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 光伏业 “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