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 农林生物质要发挥大作用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中国城市能源周刊 作者:张胜杰 浏览次数:7023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林业废弃物占生物质能资源比例超过65%,年可利用资源总量大约3.38亿吨标煤,但是目前利用率低于10%。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9.34亿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仅1138万千瓦,远低于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产业规模低于同为生物质发电的垃圾焚烧发电。
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副主委、杭州市委主委罗卫红看来,农林废弃物类生物质能是碳中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对其进行充分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对碳排放控制有重要意义。
“我国应正确评价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直燃发电行业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混烧产业的发展提速,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扶持中小规模及综合利用类生物质能利用,并积极鼓励扶持生物质转化为液体燃料产业的发展。”罗卫红在其议案里如是指出。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副主委、杭州市委主委罗卫红
反观现实,我国农林生物质能利用领域仍然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如:
1.农林生物质燃烧发电产业面临困境。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是农林生物质能利用的主要形式,2020年我国上半年发电量为244.3亿千瓦时。一是企业运营财务成本高。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约450个,普遍存在经营亏损问题。农林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运、运输成本较高,占电厂营收总额的60%,企业受机组规模和参数限制,盈利能力存在天花板。而且由于种种原因,生物质发电项目无法及时获得电价补贴,使企业现金流雪上加霜。二是专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目前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厂执行的排放标准是《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标准》(GB13223—2011)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型燃煤发电厂尾气处理工艺多、设备投资大,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平均机组规模在15-30MWe,以小型发电厂居多,无力购买脱硫除尘等设备,在国家环保严控的大氛围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日趋萎缩。
2.农林生物质混烧发展缓慢。将农林生物质在大型燃煤电站中和煤进行混和燃烧是一种能源转化效率高、投资需求低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其优越性已得到充分验证。据统计,截至2019年我国火电装机11.9亿千瓦,大型燃煤机组数量超过三千台套,广泛分布于我国各地,其中相当部分电厂具备收集周边生物质资源的条件,如果其中能有10%的机组以5%的比例实施农林生物质混烧,则可利用农林废弃物类生物质4.8亿吨,基本上可实现对我国现有农林生物质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但是,对燃煤电厂而言,进行混烧不但需要投入设备改造成本,最关键的是生物质燃料成本比煤高20-30%,这个价格差构成燃煤电厂实施混烧改造的最大障碍。
3.农作物秸秆的能源化利用推进难度大。秸秆是我国生物质资源的主体,我国以玉米秸秆、小麦秸秆和水稻秸秆为主的秸秆资源量在9-10亿吨/年,可收集比例80%以上,但是综合利用比例不高,秸秆的能源化利用率仅为11%。这主要是由于秸秆的采收周期非常短,秸秆堆积密度低于100kg/立方米,质地疏松且易缠绕,这大大增加了秸秆的收集、存储、运输和预处理、给送等各环节难度,导致成本居高不下。不少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无法处理当地的秸秆,而不得不选择从外地采购树皮、稻壳或者木屑。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消耗生物质中农业秸秆所占的比例仅有10-15%,大部分生物质电厂运行中燃用农业秸秆的比例低于设计值,甚至根本不能燃用农业秸秆。
4.中小规模及综合利用类农林生物质能利用受限。我国有5.5亿的农村人口,农村能源消费总量每年约9—10亿吨标煤。在生活用能方面,液化气、天然气或者电力等商品能源比例低于25%,主体还是依靠燃用秸秆、薪柴或煤炭,但是传统农村炉灶大多是手工堆砌的砖石结构,煤炭或生物质燃烧不充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污染,即使部分地区采用了所谓的新型节能炉灶,能源利用效率也低于50%,污染物问题依然严重。在工业用能方面,农村地区还分布有大量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数有热水、蒸汽等生产用能的需求,这本来应该是生物质能可以广泛利用的市场和机会,不但可以缓解农村能源供应,还能促进农村工业经济发展,是一举数得的好事。但是现实中缺乏高效清洁的中小规模生物质燃烧技术的企业往往被贴上高污染的标签,强制转移到油或者天然气,这实质上是堵死了中小规模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道路。
对此,罗卫红建议:
1.正确评价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直燃发电行业的地位和作用。一是要从国家层面明确农林废弃物类生物质利用的战略地位,生物质直燃发电企业不仅仅是生产可再生的高品质电力,还能够以每年数千万到数亿吨的规模实现农村废弃物处置、治理环境污染,农林类生物质能的利用尤其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这些都是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做不到的;二是要避免单纯将生物质发电等同为电力行业的落后产能。实际上,生物质直燃发电通过燃烧实现的热能利用在目前各种生物质能利用途径中能效最高,其生产的电力和热力也是应用最广泛的高品位能源形式。要根据行业情况不同,在能源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上予以区别体现,确保落实电/热价格补贴到位;三是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相关的排放标准体系,制定适合农林生物质发电特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形成定期评估制度,这样既确保国家环保目标的达成,又能避免不合理的指标对产业发展形成桎梏。
2.加快混烧产业的发展提速。在欧盟等国家,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例如英国几乎100%的燃煤电厂均采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一是对电厂提高管理要求。由于精确统计生物质的掺烧比例在技术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我国对待生物质混烧产业发展扶持的最大顾虑在于担心无法有效监管导致骗补等现象。这就要求电厂结合正规严谨的财务和燃料出入库规章制度,在季度或者年度周期内综合煤炭、生物质消耗以及发电量供热量等全局数据获取真实的混烧比例。同时配合合理的信用奖惩体系、监管举报制度;二是在具体的补贴方式上放开思路,既可以从电价以及供热价格上予以补贴,也完全可以针对混烧的低碳特性,从给机组额外的奖励运行小时数或者根据减排的碳量进行计价补贴。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能源化是秸秆大规模处置的合理途径,但是必须认识到秸秆在收储运上的固有特性是阻碍对其实施大规模利用的根本原因。一是在秸秆集中产区,结合国外成功案例和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实践经验,采用大规模的田间直接打包,基于规格较为规范统一的大型秸秆包捆的形式进入后续的中、短途运输、存储以及预处理或者利用工艺环节,这可以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处置成本。该模式的贯彻需要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尤其是在种植规模较大的中原、东北等平原地区可行性较强;二是对于其他地区,采用分散小规模成型或者制粒的模式将秸秆转化为较高品质的商品能源,并结合中小规模生物质能利用的推进来加以利用。我国缺乏木质生物质资源,国外成熟的木颗粒产业链无法在我国照搬,但是通过成型提质的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可以最大幅度地克服原生秸秆原料固有弊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获得广泛地应用,走出有中国特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道路。
4.扶持中小规模及综合利用类生物质能利用。成型或制粒生物质原料可以将燃烧效率提升到85%以上,实现70%以上的综合热效率,一方面降低对木质薪柴的需求,避免有些地区对山林的过度采伐;另一方面能直接降低燃烧气固相污染物的排放。成型生物质使农村地区生活生产用燃料可以方便从当地获取,不但实现了生物质能的利用,从农村居民角度更是减少了燃料收集难度,降低了燃料存储的火灾隐患,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可以在不依赖价格高昂的液化气、燃油和电等情况下享受到安全、环保、便利的现代能源供应。
建议国家能基于以上思路,制定合理可行的扶持政策,放开限制,加大对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支撑,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环保电价、低息贷款与免息贷款信贷、秸秆禁烧与回收补贴、精准扶贫、农林生物质新发电工艺示范工程等政策激励,更为关键的是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5.积极鼓励扶持生物质转化为液体燃料产业的发展。生物质转化为液体燃料是国内外生物质能发展的方向之一,政府应该积极支持扶持农林废弃物类生物质转化为液体燃料技术的产业化,在财政补助,税收减免上给予明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