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很难改变。不过,煤炭市场疲软、环境代价巨大,这两大障碍拦住了煤炭产业的传统发展路径。挖煤、卖煤、烧煤的初级产业链条已难以为继。取而代之的将是清洁利用、深挖潜能的新路子,让乌黑的煤炭在不断的“变形”中获得新生。
截至目前,全省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共37户,总容量3588万千瓦。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合作、一厂一策”的要求,全省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中,已实现煤电联营企业29户,装机容量2704万千瓦,占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75.4%。已形成煤电联营的模式概括为:“煤控电、煤参电、电参煤、组建新公司”等四类。
省调主力发电企业中,未实现股权联营的发电企业,全部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长协合同;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均为煤炭企业控股或参股,实现了煤电一体化运营管理;国家五大发电集团分别与省内主要煤炭集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协议总量约达4.3亿吨。
依照方案,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协调,进一步扩大煤电联营范围。对有联营合作意向的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协调解决煤电联营过程中的问题,注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扩大煤电联营的范围,鼓励省内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交换股份、赎买等方式参股、控股电力企业,促进省内煤炭企业与省外发电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深化煤电联营合作模式、商业模式和发展模式,实现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我省资源、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优势,走延伸循环发展之路。鼓励煤电联营企业参股或控股下游高载能产业或园区,做大做强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产业,构建“煤-电-铝”、“煤-电-化”、“煤-电-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引导煤电联营发电企业参股下游企业、园区,探索成为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备电厂或参与大用户直供电,提高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