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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事故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11  来源:能源局  作者:能源局  浏览次数:12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2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2020年2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2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

2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2·23”中国大唐广东大唐国际潮州电厂物体打击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2月23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北京华能达电力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在2号炉空预器防堵灰改造作业现场开展B侧空预器冷端密封调整工作,1名作业人员在空预器手动盘车过程中违规站起,头部被卡在密封板与标尺之间,造成挤压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2号炉空预器冷端密封调整工作过程中违规站起,头部卡在密封板与标尺之间,造成头部挤压伤害抢救无效死亡。

间接原因:一是空预器密封间隙调整施工工艺存在缺陷,使用槽钢做标尺形成固定刚性装置,密封板与蓄热元件底部存在高300mm的Π型空间,密封板与槽钢标尺形成刚性夹挤安全隐患。

二是施工单位作业过程管控不力,对空预器密封间隙调整施工工艺上存在的风险辨识不清,对手动盘车等低转速机械设备产生的风险认识不足,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工作不到位。

三是业主单位对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不细,没有明确盘车过程中防止人员伤害的安全措施,作业前风险提示教育不到位。

业主单位及实际控制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汤传金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应学军

施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北京华能达电力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 马利军

三、防范措施

今年以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总体稳定,但各行各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暴露出有关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坚决、落实国家监管要求不严格,在外包工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及现场安全管控方面存在较大漏洞。为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结合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一)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周报季会”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要切实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加强作业现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格把关施工作业“三措两案”,细化特种作业安全分析,确保作业现场风险可控在控。要深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力度,对重大技改工程和重大检修项目进行重点旁站监督管理,及时辨识风险隐患,随时落实整改。

(二)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电力企业要加强外包安全源头管控,把牢准入关口,严格审查外包队伍资质及人员年龄、健康及岗位能力状况,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清退出场。要将外包单位纳入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增强外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要严肃违章行为问责处理,加强外包工程现场安全监管,加大考核惩处力度,倒逼承包商提升自主管理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