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展望》显示的数据可以看出,整个“十三五”期间,我国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比重逐年提升,2016年至今增长了2.5倍之多。
火电小机组激增,看起来与“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的火电“上大压小”政策以及近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对小机组实施的“压”和“淘汰”不相符合。而且,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于2015年11月正式发布电力体制改革6大配套文件,其中《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
那么,快速增长的火电小机组到底从何而来?
对此,机械工业发电设备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展望》所统计的火电机组包括煤电、气电、热电联产、垃圾发电和其他生物发电以及其他工业领域的自备机组等各种机组,尤其像垃圾发电和钢铁、水泥厂等厂内自用的余热发电,属于循环经济和综合用能,其所用的小机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也不在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内,一定意义上可以看成是工业领域的“自备”机组。而且,随着高耗能产业、生物质发电产业近年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水平,其对小机组的改造和更替诉求大大提高,由此导致了小机组设备不断产生增量。
该人士还介绍,从制造企业反馈的情况看,随着近年煤电去产能持续推进,煤电大机组订单逐渐减少,制造企业大部分产能释放主要依靠上述提及的各工业领域的“自备”小机组。所以单从数据统计层面看,煤电以外的工业产业对小机组需求的上升,带动了小机组产量、占比大幅增加。
“近十年,30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产量基本稳定在1500-2000万千瓦之间。而‘十二五’时期我国火电机组一年总产量大概在7000-8000万千瓦左右,自2016年实施煤电去产能后,煤电机组产量开始在高位状态下逐年回落。近两年,整个火电机组产量基本在4000-5000万千瓦左右,所以小机组占比出现上升。”该人士进一步表示。
那么,电力系统灵活性机组的增加是否也在促使小机组比重逐年上升?业内人士表示,灵活性改造方面,目前基本是靠现有大机组进行改造、调峰,“未来是否会大幅增加灵活性小机组还不好说,可能只会在存量范围以内的小机组上做一些相关改造。”
针对30万千瓦以下小机组的灵活性改造,中电联去年底发布的《煤电机组灵活性运行政策研究》曾指出,煤电灵活性改造在经济性上具有比较优势,机组低负荷运行时,6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机组能效下降幅度明显比30万千瓦机组要更大,所以应优先考虑对30万千瓦及以下、部分60万千瓦亚临界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