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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国标将出 鼓励地方开展建设和运营模式试点示范
发布日期:2015-10-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213
   对于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重视程度、建设进展和配套政策都严重不平衡,当前只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这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10月12日召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现场会上透露的信息。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按照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的批示,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把各项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地和各相关单位,按国家要求各地在明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国网、南网等企业也要有相关的五年安排和每年计划。此外,充电设施建设的全国性示范文件和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从“十二五”期间,我国充电设施建设就开始探索,国家层面出台了十个重点政策,涉及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电动汽车企业资质准入等方面。而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1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有 10个省市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

        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又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为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吹响号角。

       马凯在关于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批示的贺辞中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个好事,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的变革外,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

        “后续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要求各个省、市发改部门、能源局在2016年3月份之前出台自己的规划,而且这个规划要和城市发展规划衔接落实到一起。”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在会上介绍说,文件还要求尽快出台相应的消防等标准,实际上已经出了20多个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还有一些标准最迟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我们尽量会出台一些行标,要制定国标可能还有一些程序问题。此外,物业报装等问题将出台全国性的示范文件,目前已形成初稿征求意见。

        郑栅洁也表示,地方层面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基础建设和运营模式的试点示范。“我觉得经过五年的探索,现在到了加快普及的阶段。示范试点要起到一个带动作用。”

        而相关企业也将加大建设和投资力度。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杨庆介绍,公司规划到2020年建成公共快充站6100座、充电桩5.9万个,为公司经营区域 368万辆电动乘用车提供公共领域充电保障。加快“四纵四横”建设,全面覆盖京津冀鲁网络,建成后将总计覆盖城市202个,高速公路3.6万公里,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等重点城市建成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公共快充网络。今年开工建设快充站1888座、充电桩1.4万个,力争2016年6月底全部投产。

关键词:新能源车充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