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光伏发电受到国家财政的补助。以现在国家补贴每度电0.459元为例,如果发100度电,可获国家补贴45.9元。如果发的100度电中自己只用了40度,剩余60度可以卖给供电公司,按每度0.4元计算,60度电就是24元。
国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允许个人安装光伏设备并网发电等有关政策颁布以来,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工作在椒江区得到了积极实施和推广。
据统计,从2013年开始至今年上半年,该区供电部门共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咨询约210件,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申请6起,总发电容量为11311千伏安。这6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包括3户居民用户和3户企业用户。其中,3户居民光伏发电用户已于2014年10月、11月及2015年1月完成并网发电,3户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分别为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鑫鼎塑业有限公司及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污染等特点。参照我国太阳能资源划分的四个区域,椒江所处的是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带(即ⅲ类地区),太阳能年辐射量4220—4950兆焦/平方米,年日照百分率37%—49%,年均可利用太阳光照时数约1900小时。由此可见,椒江区在光伏发电上不仅是可行,而且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尽管光伏发电前景光明,但在实际推进工作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诸如屋顶资源开发利用落实难、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在电费结算上存在具体的操作难题、光伏发电投资收益不稳定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椒江区政协委员吴刚专门对该区光伏发电产业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对此,椒江正在谋划成立“椒江区太阳能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并推动区一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园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信贷等方面将给予一定倾斜,对居民积极发展光伏发电也要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等。相信不久将来,光伏发电会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