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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达成气候变化目标需更强力的减排措施
发布日期:2015-11-06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233
 

   据经合组织(OECD)网站10月20日消息,OECD近期发布了题为《减缓气候变化:政策与进展》的报告,通过对44个国家和欧盟完成减缓气候变化目标的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均取得了进展,但多数未达到既定目标。

          该报告称,34个OECD成员国以及欧盟、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拉脱维亚、立陶宛、印尼总共占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80%以上,这些国家与地区已经强化了诸多措施,以减少单位GDP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建立碳定价机制、减少化石燃料补贴、研发绿色科技、保护植被以及减少工厂、农场和垃圾填埋场的排放等,但是应对气变的相关政策运转仍然不够迅速有效,各国应当更注重把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

          根据各国在2015年8月承诺的2020年后“自主贡献目标”(INDCs),美国将在2020年后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3-2.8%(此前在2005-12年间年均减少1.6%),欧盟将在2020年后每年减少排放2.8%(此前在2005-12年间年均减少1.8%)。中国和印度并未设定绝对数值,而是根据排放占GDP的比率制定2020年和2030年的目标,依照他们当前的进度实现2020年目标没有问题,但中国要实现2030年的目标还需加速推进。OECD成员国的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7年达到峰值,直到2012年仍高于1990年的水平,而且,包括提高能效、推广新能源等在内的减排努力被经济复苏和全球运输需求增加所抵消。在福岛核泄漏事件之后,部分国家减少了核能的使用,转用不具备碳收集和储存技术的煤炭资源,这些国家要转变其化石燃料密集型体系仍然任重道远。

          报告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兴国家的总体排放量显著增加,这些国家面临着不同的政策抉择和挑战,在其制定政策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应避免陷入高碳发展模式。

          此外,OECD环境司负责人表示,增长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动力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相应的减排措施,但他们仍需要加倍努力。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再作政策调整,各国政府需要构建适当的政策路径才能在本世纪末实现零碳排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