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要共同努力,贯彻落实好建立‘不能腐’机制的两个文件,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好队伍,抓住‘十三五’时期的大好机遇,再创核工业的辉煌。”11月4日,中核集团组织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学习贯彻《中核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建立“不能腐”防范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若干意见》)和《中核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纪委对经济活动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关注要点》(简称《关注要点》)两个文件。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孙勤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学东主持会议。
孙勤肯定了《若干意见》和《关注要点》的重要意义,认为两个文件是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创举和机制创新,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利器和抓手,与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高度一致,对集团公司建立“不能腐”防范机制有重要作用。因此,他提出,各单位党委、行政班子、纪委、管理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共同努力,抓好对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来,建立协调机制,牵头推进对两个文件的学习、贯彻和培训工作。行政领导班子要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两个文件,切实抓好分管业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从严从实,敢于担当,努力促进集团公司形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按照中央“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强化组织保证,把队伍建设,特别是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更高水平,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做到自身硬、有本事、敢碰硬,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关爱的态度,履行好监督责任。
李学东指出,企业是经济组织,各项经济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纪委监督工作进入经济活动重点领域是贯彻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的有效举措,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构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不能腐”防范机制的有效探索,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是倒逼改革的重要手段。在贯彻落实中,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学习宣传文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正确履行职责;二是工作要有深度,做到全部、全面、全流程;三要明确责任,加强层层考核,进行通报嘉奖或考核问责。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提升,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文件,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标本兼治,努力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推进巡视监督常态化,形成有力震慑,在“不敢腐”“不能腐”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如何围绕国有企业的特点,对经济活动中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问责缺少规范统一的要求;部分单位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深度、广度的差异很大,监督的效果不明显。因此,切实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对于中核集团公司来说,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强化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细化监督措施,推进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制定了《若干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关注要点》,为党员干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列出了14个领域62类171个关注要点。对每个要点的来源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标准、罚则和处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对每个要点的合法合规性、范围的完整性、表述的清晰性以及词义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规范,促使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和规矩这条底线,也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工作参考。该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肯定,认为这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具体措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国资委纪委负责同志认为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建立“不能腐”的机制,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并希望集团公司不断探索和实践,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为重要的借鉴。
集团公司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巡视办主任孙习康在会上介绍了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各专业公司(事业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监察业务处长,部分京区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体纪检干部、集团公司巡视组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