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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东北地区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
发布日期:2015-11-11  来源:环保部  浏览次数:225
        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11月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的影响,我国东北地区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11月6日,全国338个城市中,10个城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均位于东北地区。其中哈尔滨、长春、吉林和四平为严重污染,绥化、辽源、七台河等6个城市为重度污染。以上受污染城市中,哈尔滨市空气污染最重,首要污染物为PM2.5,日均值浓度为392微克/立方米。

11月7日,空气污染持续,东北地区空气质量达重度及以上污染城市数量增加至18个,吉林省的松原、四平,辽宁营口和鞍山等10个城市为严重污染,哈尔滨、辽源、本溪等10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其中松原市污染最重,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其日均值分别为780微克/立方米和439微克/立方米。

11月8日,空气污染范围有所扩大,东北地区有21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辽宁省的沈阳、鞍山、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大连、抚顺、盘锦,吉林省的四平、松原、长春、白城,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大庆等14个城市均为严重污染,辽源、七台河、阜新等7个城市为重度污染。

截至11月9日8时,空气重污染过程仍在持续,全国338个城市中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铁岭市等11个城市PM2.5小时平均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为严重污染;鞍山市、辽阳市、白山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7个城市PM2.5小时平均浓度在150微克/立方米~250微克/立方米之间,为重度污染。长春市PM2.5小时浓度最高,达到860微克/立方米。

罗毅说,预计11月10~14日期间,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主要城市区域大气扩散条件总体不利,受供暖期污染排放影响,东北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罗毅表示,针对本次空气重污染过程,环境保护部已要求相关省(市)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全力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采取减排限行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空气重污染的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