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分布式能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分布式能源
政府出资建光伏电站扶贫 可为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
发布日期:2015-11-17  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高小茜  浏览次数:198

记者昨日从政府部门获悉,我市将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充分利用农村贫困户的屋顶资源,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开拓扶贫村和贫困户增收渠道。按照计划,我市精准扶贫对象中,对80个扶贫村和20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以下简称“三无”)的贫困户,在2015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施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户年均增收3000元

今年5月,我市在安义县新民乡乌溪村试点建成了全市第一个30千瓦的光伏扶贫村站和3个3千瓦的光伏扶贫户站,并采取全额上网出售给国家电网的方式全部并网发电,简称当月村站发电3200度、户站户均发电330度,按照现行光伏发电补贴的价格初步测算,户均光伏扶贫年增收3000元以上,村集体电站也能为扶贫村每年带来4万元左右的收益。

据介绍,我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分三年进行:2016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20个,户用光伏电站240个,基本完成扶贫村的“三无”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实施工作。2017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光伏电站1000个。2018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电站760个,基本实现扶贫村村村有光伏电站,“三无”贫困户户户有光伏电站,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

据悉,光伏电站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实施,不破坏农户房屋结构和庭院生态环境。采用屋面接入式,在规划布点扶贫村和扶贫村住房条件好的“三无”贫困户中,村站装机容量30KW、户站装机容量3KW。建设方式是在斜面房顶直接铺设光伏系统,并接入配电设备,实现并网发电。

我市要求,按照“五个必须”(必须是规划布点保留中心村、必须是低于国家标准的农村贫困户、房屋结构必须较好、必须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必须就近有方便接入的电网)的要求,在全市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再次经过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对贫困户中“三无”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光伏扶贫落到实处。

发电收入归扶贫村和贫困户所有

据了解,全市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共需资金预算8400万元(村站每个30万元,户站每个3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市、县(区)财政按3:1比例解决,由市级财政安排640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

2016年项目资金预计为1320万元,市扶贫资金整合4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4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20万元。2017年需资金3900万元,由市扶贫专项整合8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800万元,县区配套12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2018年需资金3180万元,市扶贫专项800万元、市发改委800万元、县区配套8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80万元。

南昌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农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发电全额上网,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度电补贴,全部归扶贫村和贫困农户所有。